根据《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粤商务规字〔2024〕2号)、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商务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清远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外资管理与对外经济合作科(行政审批科),0763-3367311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分配方案.xlsx
清远市商务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