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清远市商务局对清远市辖区内2024年底前经批准已经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21家拍卖企业进行年度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示如下:
经核查,18家企业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参加年度核查,其中13家企业审核通过为合格企业(附件1),5家企业审核为限期整改企业(附件2)。3家企业未提交年度核查材料,其中2家企业不参加年度核查,列为不合格企业(附件3),1家企业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核查且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为建议注销经营许可企业(附件4)。
公示期从2025年3月28日起至4月3日止。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清远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清远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
联系电话:0763-3365411
附件4:2024年度建议注销经营许可企业名单(1家).xls
清远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