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商务局

清远市商务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选2025年家电、手机、家装厨卫以旧换新活动线上平台企业的通知

来源:清远市商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5-09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带动家电、手机、家装厨卫产品消费增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清远市2025年家电、手机、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线上销售平台企业(以下简称“平台企业”),组织开展线上渠道补贴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具备资金结算、清算等能力,具备相关合法资质;

  2.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且在惩戒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近年来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拥有成熟的信息系统,确保后台数据真实完备,能够提供不限于交易记录、核销对碰数据、物流信息等。具备过硬的数据技术,具有票券系统功能及运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折扣、立减等多样化营销工具,以高效、平稳、安全交易。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积极利用自有渠道开展宣传,联合平台参与活动企业推出优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度;确保商品范围及交易合规,保证资金安全和防范资金套取,配合做好消费补贴的合规发放、核销等工作。

  (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专门安排客服人员及时受理补贴活动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为参与活动商户、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咨询答疑等服务,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五)具备高效的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在补贴活动筹备、开展过程中,能够确保平台系统稳定运行,有效应对高并发访问,防止系统崩溃或卡顿,出现紧急情况可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及处置。

  二、工作任务

  平台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开展核验消费者资格、录入补贴商品信息、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控补贴资金使用、以旧换新宣传等工作。

  (一)对接广东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核验消费者身份信息和消费券信息,确定是否符合参与补贴的条件。

  (二)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测和报告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完成补贴账单核对,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明细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做好适用商品信息库预录入和持续维护工作,能够在实时交易时核验补贴商品信息。

  (四)加大活动期间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机制,确保补贴使用顺畅方便快捷,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应采取有效措施,在活动全流程防范和阻止套取补贴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立即核查,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第一时间向我局报告,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并全程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及时解决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客户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六)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加大补贴发放期间配套资金投入和活动宣传力度,提升民众对补贴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动员、鼓励参与核销的平台商户在补贴发放核销期间推出配套优惠,叠加放大活动效果。

  (七)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实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需提供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身份信息、发票信息、支付信息、新家电家装产品物流信息等相关数据。在每个审核周期,严格按照审核要求,提供完整交易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票据、配送凭证等,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入选平台企业确认原则

  (一)优选资质齐全的平台企业。

  (二)优选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工作配合度高的平台企业。

  (三)优选流量好、协调配套各种资源好的平台企业。

  (四)活动期间,已确定入选平台企业如果存在对套取补贴不法行为阻止不力、发生大规模套现(及风险)、严重违反发放使用规则、拒不履行三方协议义务等情形,我局将视情况终止该平台资格。

  四、入选平台企业确认流程

  本次征选平台企业收集申报材料日期为5月9日起,期间提供申报材料我局随报随审,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将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平台企业建议名单,按程序确定。

  五、材料报送

  凡有意向参与征选的平台企业,请将申请书(包括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类似活动情况、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平台提供配套优惠的相关承诺和叠加商户优惠等)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清远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科(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7号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联系电话:0763-3363615);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qyswj@gdqy.gov.cn


  清远市商务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