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清远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清府办〔2015〕64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清远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开展资金申报工作。市商务局联系电话:3360307
清远市商务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