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17〕133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清工商〔2018〕14号)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清远市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商务局
2018年9月12日
附件:2018年清远市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