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机构改革方案,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职责由清远市商务局划入清远市金融工作局。目前相关移交工作已完成。即日起,有关职责由清远市金融局履行。
特此公告。
清远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地址:清远市鹿鸣路市机关7号楼(清远大厦)16楼。联系方式:金融监管科,3380714。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