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商务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8〕308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的补充通知》(粤商务贸函〔2019〕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19日
电话:0763-3363850
电子邮箱:qywjm0763@163.com
附件:清远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拟奖补方案
2019年5月13日
清远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拟奖补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