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或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事项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进出口公平贸易、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17)26号)和《清远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清远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商务(2017)154号)等文件,市商务局制定了《2017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清远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7日
(联系方式:清远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市场调节科,3360307)
附件1 2017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材料(参考封面)
附件2 2017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