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清府〔2017〕35号)工作要求,本机关草拟了我市《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现将《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有关单位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19年7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清远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市场调节科,联系电话:0763-3360307,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7号行政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11500)。计算时间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清远市服务贸易与市场调节科邮箱qyfwmy@163.com。
三、传真电话:0763-3360307。
附件.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征求意见稿).pdf
清远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1日
征集结果:
关于对《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市商务局于2019年7月11日发布了《公开征求<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截至7月17日公告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清远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