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10-29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17〕133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清远市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商务局    

                            20191021日  

 

附件1

清远市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责任

科室

抽查对象

抽查形式

抽查

比例

抽查

频次

1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商务部令第9号)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条:商务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检查。

服务贸易与市场调节科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发卡售卡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不低于5%

每年度不少于2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汽车销售管理检查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市场建设与管理科

汽车销售企业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按实际情况确定

每年度不少于两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检查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场建设与管理科

商业特许经营企业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按实际情况确定

每年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

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遵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遵守本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商务主管部门可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建议和反映的情况进行检查,以及依职权启动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商务主管部门与公安、国有资产、海关、税务、工商、证券、外汇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密切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商务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有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2.《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7〕52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外资管理与对外经济合作科负责

直通港澳运输行业

以抽查方式为主,一是不定向抽查,二是定向抽查。检查机构也可根据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建议和反映的情况进行检查。

不低于3%的比例

不少于每年度两次

5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5号)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明确抽查的依据、频次、方式、内容和程序,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贸易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现场检查、资料核查

按实际情况确定

每年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