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粤商务服字〔2019〕9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并核对好相关复印件材料的原件。将本辖区企业所申报项目汇总成《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表9)并盖公章。表格、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请于8月27日前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
2.附表1-9
3.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装订指南
清远市商务局
2019年8月20日
(联系人:张展鹏,电话:3365411,电子邮箱:qyfwm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