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8-02

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和品牌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财字〔2019〕1号)及有关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7月31日预通知及如下工作要求立即组织辖区企业开展申报:

1.认真研读《申报指南》并及时且充分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指南》要求申报;

2.“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境外展览会”中关于赴港澳或赴境外使用电子通关方式出入境的需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打印出入境记录,若在网上办事平台打印的出入境记录须彩色打印,如无境外记录则需附上电子行程单;

3.关于申报指南提及要求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若企业《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则需另行提供《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相关申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4.材料均仅需提供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为多证合一,请予以说明),每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编号顺序排列整理,且必须装订成册,没有装订成册的不予受理(装订标准参考附件1-9)。同时在递交材料时应带备相关材料原件以备受理机关验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发票、记帐凭证。提交的材料如为外文请作中文翻译,如不翻译视同无效;

5.专项资金采用人民币资助方式,外币费用支出统一按2019年6月28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折算(汇率折算参照附件3);

6.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企业品牌培育项目纸质材料一式六份,逾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存在问题而导致无法享受财政资助,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

7.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7日,纸质材料则应在2019年8月13日前报送至清远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后再递交纸质材料,企业品牌培育项目直接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材料;

8.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6楼6008室。


附件:1.“粤商务财字〔2019〕1号”通知及附件申报指南;

2.企业诚信信息记录以及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申请操作指南

3.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9年6月28日)


2019年8月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对外贸易科魏薇3363077)


附件1:“粤商务财字〔2019〕1号”通知及附件申报指南

附件2:企业诚信信息记录以及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申请操作指南

附件3: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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