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进口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关税排除申请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9〕169号)要求,我市已向或有意向国家申请将自美进口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的企业,请按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前期已自行向国家申请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实施排除措施的企业,请按“企业名称、商品类别、是否申请成功、企业联系人及电话”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情况报送至我局对外贸易科。
二、对目前开放申请的第二批关税排除商品,请有意向的申报企业及时登录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址:https://gszx.mof.gov.cn),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上填报,并按“企业名称、商品类别、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情况报送至我局对外贸易科。
三、后续工作动态我局将在“清远外贸企业群”(QQ群号:20454128)及时公布更新,请有关企业自行加入。
(联系人:冯敏敏,电话:3363850 ,邮箱:583428700@qq.com)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