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统字〔2013〕8号
各科(室、中心):
为稳步推进局“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工作,现将《清远市统计局2013-2015年度“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中心)提高认识、结合实际,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促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清远市统计局2013-2015年度“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清远市统计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我局开展创建“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以下简称“创建活动”)。为全面推进活动的开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扎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建设,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创优发展。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将我局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上新台阶,为促进清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建设“平安清远”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清远市统计局“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由清远市统计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由清远市统计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三、活动目标
经过3年扎实工作,达到中共清远市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的标准,形成预防职务犯罪体系框架,使腐败现象得到遏制,人民群众对预防工作满意度和参与率有新的提高,争取达到“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的标准。
四、活动原则
“创建活动”坚持党的领导,广泛参与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着眼建设,注重实效的原则;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2013年1月-4月)
制定《清远市统计局2013—2015年度“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明确目标,部署目标。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13年5月-2013年8月)
通过召开动员会,利用统计内外网、清远统计微博等形成加大 “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全体干部职工的知晓率、参与率,激发全体干部职工争创积极性。
第三阶段:深入推进(2013年9月—2015年3月)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及时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宣传,形成全方位推进的争创局面,于每年12月向中共清远市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作书面专题报告,并做到以下几点:
1、组织领导有力。单位领导重视,预防职务犯罪机构健全,工作人员职责、任务明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之中,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2、制度措施完善。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协调、总结讲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在项目招(投)标、干部人事任免、资金使用管理等环节建立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3、基础建设规范。有预防工作信息,有预防工作台帐,有预防工作会议记录本,有开展预防活动资料,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4、开展活动经常。每年召开预防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预防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对5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进入市场招(投)标,并报中共清远市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预防成效显著。三年(2013-2015年)期间单位无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干部群众对预防工作的满意率达80%以上。
第四阶段:自评申报(2015年4月-8月)
对照“创建活动”各阶段的要求和先进条件,开展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申报评先材料。
第五阶段:考核评选(2015年9月-11月)
按照市“创建活动”《考核评比办法》和《考核评价标准》,接受市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的考核。
六、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各科(室、中心)要围绕总体目标,搞好思想发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结合本职岗位,明确职责任务,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争创目标的实现。
2、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并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反腐败总体格局和年度工作目标。局党组主要领导对“创建活动”要负总责、亲自抓,认真落实活动的每个环节步骤,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3、不断探索规律,进一步建立“创建活动”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认真探索和总结“创建活动”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抓好预防工作。要坚持把争创活动与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廉政清远”、“平安清远”、“和谐清远”、“文明清远”的各项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抓好计划制定、责任分解、学习交流、分类指导等重点环节。特别是要在健全和完善“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上见成效,全面提升我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设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