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纪委《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清远市统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4-05-21

清统字〔201218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科技信息局:

现将市纪委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调研的通知(清纪发[2012]1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于95日前将按调研题纲内容撰写报告报市局法规和教育科(放FTP县区法制调研报告)。

    附件: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调研的通知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调研的通知

 

清纪发〔201213

各县(市、区)纪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关于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部署,全面了解各地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情况,根据监察部《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调研的通知》(监执字〔201234号)要求,请各县(市、区)纪委、市直有关单位(名单附后)就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调研:一是本地区本部门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有效做法和经验,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市县一级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监督、严格行政问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重点是市、县两级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有效做法。二是当前基层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问题产生的原因。三是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请各地各部门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查研究。调研要深入扎实,注重挖掘工作中的热点、亮点和难点,按照务实管用的要求,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要突出重点、观点鲜明、扎实严谨,重要观点、判断和结论应当有实例和数据支撑,必要时可附相关地方和部门的总结、信息等相关材料。

调研报告请于910日前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传送到(如未连接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单位,请派人将电子文档送达)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联系人:刘冬兰   李基军   

联系电话:3363109(传真)

 

中共清远市纪委

     2012年8月28    

 

附件:                 

 

市直执法单位名单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路管理局、市盐务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档案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北江航道局、市烟草专卖局、清远海事局、清远海关缉私分局、清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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