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清远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市统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4-13
 

清统〔201715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市局各科(室、中心):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7年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粤统办字〔20178号)的统一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确保依法行政,更好地完成2017年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清远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一、组长

王春梅(清远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副组长

张定东(清远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新宇(清远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刘东富(清远市统计局调研员)

张敏红(清远市统计局副局长)

三、各组主要成员

1.工业、能源组

梁小玲 、吕洪涛、汤杰 、王勇、李彩虹、侯艳霞

2.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组

杨清兰、陈连彪、吴春生、陈国坤、胡丽霞、刘英亮、汤洁微

3.贸易、服务业组

邓丽敏、何洁云、丘文秀、宋声华、郭慧妍、邓宇萍

4.法规、乡镇组

梁立、吴森泉、潘志平、尹丽仪

5.后勤组

林钰彰、朱远光、李益荣、冯炽平

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新宇兼任办公室主任,梁立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各专业科室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并积极做好与上级法规工作的联系。

清远市统计局

201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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