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清远市统计局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3-08-23

 

 

清经普办字〔2013〕3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清远高新区:

现将《清远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经济普查试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清远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方案  

附件:

 

 

清远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文件)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12〕151号),结合清远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试点目的

模拟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全过程,探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进行普查的有效途径,特别是探索如何使用PDA和电子地图提高普查工作质量及效率,研究普查员选聘和配备的合理数量,理清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的关键环节,检验普查业务流程设置的可行性,取得在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各个工作环节上的实践经验,为制定我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细则提供依据。

二、试点范围、对象、时间和方式

(一)范围:清城区横社区居委会

(二)对象: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个体经营户。

(三)时间。

1.普查试点数据的时点为2012年12月31日,时期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普查试点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时间为2013年911日至13日。

(四)方式。

1.工作流程:先单位核查再普查登记。

2.普查登记:联网直报单位使用PDA定位及拍摄“三证”,并经由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采集普查数据;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使用PDA定位、拍摄“三证”及采集普查数据。

三、试点内容和表式

(一)试点内容。

1.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配备数量及培训模式。

2.普查区划分与绘图。

3.核查底册的生成与使用。

4.普查对象的甄别与行业划分。

5.使用PDA采集并处理普查数据的业务流程及数据质量控制。

个体经营户经营指标的抽样调查不列入本次试点内容。

(二)试点表式。

1.供普查对象核查使用: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MLK101-1表);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MLK101-2表);

个体经营户核查登记台账。

2.供联网直报单位普查使用: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701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704表);

《非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707-1表);

《非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707-2表);

《事业单位科研项目(课题)情况》(707-3表);

《事业单位科研活动及相关情况》(707-4表)。

3.供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使用:

《单位普查表》(711表)。

4.供个体经营户普查使用:

《个体经营户普查表》(712表)。

5.供试点结果汇总使用:

《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情况》(721表);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情况》(722表);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723表);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产业活动单位情况》(724表);

《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725表);

《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726表);

《小微企业基本情况》(727表);

《服务业基本情况》(728表);

《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情况》(729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730表);

《非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及相关情况》(731表);

《重点服务业事业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及相关情况》(732表)。

MLK101-1表及MLK101-2表参照《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报)的表式和填报要求执行,其它表式及其填报指南详见附件。

四、试点实施步骤

(一)成立试点工作机构。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文简称经普办)组建试点工作组,负责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试点工作的开展。试点地区成立试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试点工作。

(二)选聘人员。

根据试点区域大小和普查对象数量,从试点地区党政部门、居(村)委会抽调或从社会上招聘一定数量且具有信息化基础知识的人员组建普查试点队伍,主要承担普查区划分、单位核查、普查登记及宣传等有关工作。

原则上每个普查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每150个普查对象配备一名普查员。

(三)普查区划分与绘图。

利用国家统计局或省国土测绘部门提供的地图,结合现场勘查,划分普查区(小区)边界,对普查区命名和编码;利用绘图软件,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

(四)建立单位核查底册

1.收集整理部门数据。普查机构向同级具有单位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收集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名录资料,市收集的资料逐级分解下发至清城区普查机构。

2.整理比对单位。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和登记注册号为关联,比对部门数据和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建立单位核查基本数据库。

3.生成核查初步底册。根据2013年7月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名录,在核查基本数据库中予以标注;选取部分字段,生成单位核查初步底册。

(五)开展实地核查。

1.对选定区域内单位进行“地毯式”核查,并在底册标示查找情况及更新指标信息,派发经济普查事务告知文书;对于底册没有而实地找出的新增单位,发放并要求单位填报纸质MLK101-1表或MLK101-2表,审核无错后回收。

同时,对选定区域内所有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核查,做好登记,建立台账。

2.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及MLK101-1、MLK101-2表,维护更新核查基本数据库信息,重新生成新的单位核查底册。

另外,根据个体经营户核查登记台账,建立个体经营户核查底册。

(六)PDA内容加载。

1.软件加载。加载内容包括: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核查底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品分类目录、指标解释等。

2.普查区地图加载。以镇或街道为单位,将普查区地图载入PDA。

3.核查底册加载。以县级为单位,将单位核查底册、个体经营户核查底册载入PDA。

(七)业务培训。

经普办对级试点区普查机构、街办(居委会)以及其他县(、区)经普办主任、业务骨干(师资)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区划分和绘图、普查对象甄别及行业划分、核查底册建立和使用、PDA使用、普查数据采集和审核等。

(八)物资准备。

经普办提供统计分类标准和目录、工作手册(培训教材)、普查两员证、PDA设备和相关数据处理软件等。清城区普查机构准备试点用表。

(九)宣传动员。

和试点市、县(区)普查机构利用各种媒体、场所及有关会议进行普查试点宣传,发放《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动员和组织相关力量参与、配合普查试点。

(十)事前告知。

入户普查登记前,试点镇(街道)、村(社区)普查试点工作机构要采用有效方式,提前告知普查对象入户时间;指导和督促普查对象准备好财会、业务核算、统计台账等资料,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编制或民政部门的登记注册或备案证)、税务登记证(简称“三证”);发放一式两份的纸质《单位普查表》或《个体经营户普查表》给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要求其在入户登记前完成填报。

(十一)普查登记与数据采集。

在约定或规定时间入户实施普查登记,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联网直报单位使用PDA确定坐标,对“三证”进行拍照,核实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地址、主要业务活动等信息,在核查底册标注或修改相关信息。

二是对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使用PDA确定坐标,对“三证”进行拍照;在PDA普查表上调入该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在核查底册中的信息,采用现场核实、修改和补充的方式采集普查试点数据。

(十二)信息核对和数据审核确认。

1.非联网直报单位。PDA采集后,普查员应对采集到的普查表数据进行审核,对遗漏、报错的指标信息予以核对改正,并通过程序审核;普查数据经普查对象确认(签字盖章)后,回收一份与PDA数据完全一致的纸质《单位普查表》。

2.个体经营户。PDA采集的普查表数据确认保存(或上传)之前,要再次查看证照,审核从业人数,核准属性信息,评估业务活动等,最终通过程序审核。普查数据经普查对象确认(签字盖章)后,回收一份与PDA数据完全一致的纸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十三)查遗补漏。

入户普查登记后,城区普查机构要及时将PDA采集的数据导入数据处理系统,将普查数据与核查底册数据进行比对。对于普查多出和底册多出的单位应重点核查,确定是否为同一单位。经核查,确认为同一个单位的,要在核查底册中加以标注。对底册有而实地无的单位,进一步进行实地核查,及时查遗补漏并普查登记。查遗补漏结束后,底册中所有单位都必须标注核查情况。

(十四)数据汇总与评估。

1.使用综合表式,汇总试点调查结果。

2.将试点调查结果分别与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12年年报数据、单位名录资料进行对比、分析,评估试点区域单位总量、结构和变化趋势是否符合实际。

(十五)试点总结。

收集整理试点工作中的各种文字和影像资料。对试点工作情况、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对普查区划分和绘图、核查底册建立和使用、普查对象甄别与行业划分、PDA操作、数据质量控制、企业组织结构基本情况、无证照个体经营户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等业务问题进行技术总结。

五、时间安排

普查试点工作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至931日,主要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820日前成立各级普查试点工作机构,印发《广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方案》,完成普查区划分、普查两员选聘、试点资料编印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8月20日至910日,开展普查试点动员和宣传工作,收集比对单位名录并建立核查底册(基本数据库),绘制普查区地图,下发调试PDA设备及软件,开展业务和技术培训,落实试点物资采购及分发,完成其他准备工作。

(三)911日至13日,实地核查及入户普查登记。

(四)920日前,数据审核及上报。

(五)9月25日前,数据汇总及质量评估。

(六)9月31日前,整理上报工作资料,开展工作和技术总结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试点区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将其作为一次实战演练,集中力量,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圆满成功。

(二)细化方案。试点区普查机构应根据试点方案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扎实推进。

(三)选好人员。使用PDA采集数据,对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提出更高要求。试点区普查机构应就素质、责任心、业务、熟悉当地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选好人员。人员选聘的数量应满足试点工作需要。

(四)加强指导。清城区经普办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普查区划分、普查对象甄别及行业划分、业务培训、动员宣传、PDA使用和技术支持等指导和督促工作。

(五)依法普查。各级试点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普查两员、普查对象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依法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依法采集普查资料,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六)确保质量。试点地区要负责普查试点数据质量控制,按照《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全过程质量控制办法》规定,对整个试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层层把关,自始至终搞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七)认真总结。清城区经普办要确定专门人员,对试点工作全程记录、整理建档。要从工作和业务技术两方面,对试点工作全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就本方案所提应研究的主要问题,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问题,提出解决方法或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经普办。

七、试点应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普查两员选聘与培训。

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渠道、工作要求和技巧。

2.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所需配备的数量。

3.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对PDA使用的学习和适应能力如何?如何才能更好地培训到位?

(二)普查区划分与绘图。

1.普查区电子绘图组织方式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所需人员、设备、经费和时间。

2.普查区边界、建筑物编码、点定位或GPS直接定位,哪种方式在普查区地图中进行调查对象空间定位更有效可行?

3.部门协作方式,到有关部门收集地图数据(行政区划图、大比例尺矢量图和影像图)的渠道、费用。

(三)PDA。

1.不同品牌PDA的性能及操作人性化程度差异。

2.使用PDA定位、拍摄、采集数据所需时间及工作量,PDA配置比例和数量。

3.PDA内容加载、数据采集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4.如何对PDA进行有效管理?包括遗失、损坏、维修、电池续航和更换、软件系统死机、数据未上传前丢失等。

5.对于普查对象数量较少且交通困难的普查区,如何安排和调配PDA?

(四)核查底册。

1.统计部门的基本单位名录资料与其他部门的名录资料主要在哪些方面存在不一致?如何改进?

2.数据比对、剔重与生成底册的工作流程和程序处理是否可行?需要做哪些改进?

3.底册的应用效果如何?如何更有效地寻找普查对象?需要增减哪些字段?

4.底册中的核查顺序码作用是什么?是否有助于普查结果和部门数据的比对说明?

(五)流程设计与质量控制。

1.业务流程的工作重点和难点是什么?单位核查和普查登记应注意哪些环节和问题?

2.如何准确快速甄别普查对象?如何提高单位类型、行业、登记注册类型等划分的准确性?

3.普查数据全过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办法和需要注意事项。

(六)个体经营户。

1.利用工商、税务、民政三个部门的资料,生成个体经营户核查底册的可行性及注意事项。

2.无证照个体经营户的界定范围,固定摊点个体经营户数量和占比。

3.如何较准确填报《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如何向调查队系统提供较为准确的抽样框,从而提高普查数据的质量?

 

 

 

附件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701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2012年               有效期至:2013年8

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103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2                                3                             

行业代码    □□□□

104

报表类别    □

A 农业                B 工业             C 建筑业       E 批发和零售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F 重点服务业       T 铁路系统     J 金融系统           U 其他

105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106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注册地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191

单位规模    □        1 大型          2 中型          3 小型           4 微型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其中:女性              

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资产总计             千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附加             千元    实收资本             千元

194

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               千元      年末资产费用业饮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千元

197

固定资产支出(借方累计发生额)               千元

20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02

开业(成立)时间                      

203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

固定电话    □□□□□□□□

电话分机号  □□□□□□

移动电话    □□□□□□□□□□□

传真号码    □□□□□□□□

传真分机号  □□□□□□

邮政编码    □□□□□□

电子邮箱                                      

网    址                                      

204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级别、注册号(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机关级别:1国家   2省(自治区、直辖市)   3地(区、市、州、盟)    4县(区、市、旗)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机关级别 □      登记注册号                        

2.编制部门                  机关级别 □      登记注册号                        

3.民政部门                  机关级别 □      登记注册号                        

4.国家税务部门              机关级别 □      登记注册号                        

5.地方税务部门              机关级别 □      登记注册号                        

9.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 □                                        

205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206

企业控股情况    □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207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40 地(区、市、州、盟)     50 县(区、市、旗)      61 街道

62 镇     63 乡                    71 社区(居委会)           72 村委会              90 其他

208

营业状态  □     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9 其他

209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210

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      1 是    2 否

211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90 其他组织机构

213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请填写资质证书编号前4位)    □□□□

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E01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        □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E02

零售业态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E03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平方米

S01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S02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S03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平方米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

214

本法人单位是否有上一级法人  □  1.是   2.否    

         如为1,请填写上一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

                       上一级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本法人单位绝对(相对)控股的下一级法人单位数              个           

下一级法人单位情况: 

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

地址

区划

代码

联系

电话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行业

代码

从业人员期末数(人)

营业收入

或支出

(费用)

(千元)

1

2

3

4

5

6

7

8

9

212

 产业活动单位数             个           (单产业法人本指标填1,免填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序号

*单位

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

地址

区划

代码

联系电话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行业

代码

从业人员期末数(人)

经营性单位收入

或非经营性单位

支出(费用)

(千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类别: 1 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联网直报调查单位2013年913日前网上填报;试点地区普查机构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201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数据填报要求:

    (1)调查单位免填“行业代码”(103)、“报表类别”(104)、“区划代码”(105、106),以及“单位组织结构情况”(212、214) 中的“区划代码”,“行业代码”等指标,由普查机构填报。不得跨专业修改“行业代码”,不得跨省修改“区划代码”。

    (2)调查单位免填“单位规模”(191)、“城乡代码”(105、106)等指标,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生成。

     (3)企业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3)内全部指标,免填“非企业法人单位指标”(194)内全部指标。

    (4)非企业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报“非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4)内全部指标,免填“企业法人单位指标”(193)内全部指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2年

表    号:704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有效期至:2013年8

产品名称

计量     单位

产品   代码

年初         库存量

本年

生产量

本年

销售量

本年销售金额

(千元)

实际销售平均单价

(元)

企业

自用

及其他

年末

库存量

1

2

3

4

5

6

7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联网直报调查单位2013年913前网上填报;试点地区普查机构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甲栏下按《规模以上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目录》填报,复合计量单位的产品必须同时按复合计量单位填报。

    4.“实际销售平均单价”(第5列)为计算指标, 计算公式为:5=4÷3×1000。调查单位可修改。

    5.主要审核关系:

    行关系: 产品间的审核关系详见目录。

    列关系:

    (1)表内指标全部0

    (2)如果3>0,则4>0

    (3)如果4>0,则3>0

    (4)7=1+2﹣3﹣6

 

 

 

 

非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2年

表    号:707-1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有效期至:2013年8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来源

项目    合作   形式

项目

成果   

形式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

项目    起始

日期

项目    完成

日期

跨年项目所处进展  阶段

参加

项目

人员

(人)

项目人员实际工作

时间  (人月)

项目经费内部支出  (千元)

政府

资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部分重点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重点企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联网直报调查单位2013年913前网上填报;试点地区普查机构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调查单位逐项填报科技项目表。其中“项目成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其中最主要的1—2项填报。

    4.主要审核关系:

    列关系:

     (1)若6≠000000,则5≤6且5≤201212且6≥201201

     (2)若5≤201112,则第7项的有效代码为1、2、3或4

     (3)若8>0,则10>0

     (4)若10>0,则9>0

     (5)10≥11 

 

 

 

 

 

非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2年

表    号:707-2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有效期至:2013年8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1

 甲

1

一、科技活动人员情况

(三)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

千元

19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

3

其中:仪器和设备

千元

20

其中:女性

6

(四)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

千元

21

其中: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7

三、企业办科技机构情况

其中:全时人员

8

机构数

24

二、科技活动费用情况

机构人员合计

25

(一)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

千元

9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

55

人员人工费(包含各种补贴)

千元

10

机构经费支出

千元

29

原材料费

千元

11

仪器和设备原价

千元

30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千元

12

四、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无形资产摊销

千元

13

专利申请数

32

其他费用

千元

14

其中:发明专利

33

(二)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

千元

15

有效发明专利数

34

其中:对境内研究机构支出

千元

16

五、政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对境内高等学校支出

千元

17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

千元

45

对境外支出

千元

18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千元

46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部分重点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重点企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联网直报调查单位2013年913前网上填报;试点地区普查机构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主要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  

    (1)3≥6                              (2)3≥7

(3)3≥8                              (4)3≥25                              

(5)9=10+11+12+13+14                  (6)若3>0,则10>0

    (7)若10>0,则3>0                  (8)15≥16+17+18        

    (9)19≥20                            (10)25≥55

    (11)9+19+21-12-13≥29                (12)若24>0,则25>0且29>0 

    (13)若25>0,则24>0且29>0        (14)若29>0,则24>0且25>0

    (15)若30>0,则24>0                (16)32≥33                  

    表间审核:

    707-2表(21)≥707-1表第11列的合计 

 

 

 

 

 

事业单位科研项目(课题)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2年

表    号:707-3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 

有效期至:2013年8

序号

项目

(课题)

名称

项目

(课题)

来源

项目

(课题)

合作

形式

项目

(课题)

活动

类型

项目

(课题) 

社会

经济

目标

项目

(课题)

起始

日期

项目    

(课题)

完成

日期

参加项目

(课题) 

人员

(人)

项目

(课题)

人员

实际

工作

时间

 (人月)

项目

(课题)

经费

内部支出  (千元)

政府资金

1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部分重点服务业事业法人单位,包括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重点事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联网直报调查单位2013年913日前网上填报;试点地区普查机构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调查单位逐项填报由单位立项并有经费支持的科研项目(课题)。

    4.主要审核关系:

    (1)若6≠000000,则5≤6且5≤201212且6≥201201

    (2)若7>0,则9>0

    (3)若9>0,则8>0

    (4)9≥10

 

 

 

 

 

事业单位科研活动及相关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2年

表    号:707-4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有效期至:2013年8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1

 甲

1

一、科研人员情况

三、单位办科研机构情况

科研人员合计

3

机构数

24

其中:女性

6

机构人员合计

25

其中: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7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其中:全时人员

8

机构经费支出

千元

29

二、科研费用情况

仪器和设备原价

千元

30

科研项目(课题)经费支出

千元

23

四、科研成果情况

科研人员工资

千元

10

专利申请数

32

当年购置的科研用仪器和设备

千元

20

其中:发明专利

33

当年用于科研的基建支出

千元

52

发表科技论文

41

出版科技著作

5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部分重点服务业事业法人单位,包括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重点事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013年913日前网上填报;试点地区普查机构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调查单位逐项填报由单位立项并有经费支持的科研项目(课题)。

    4.主要审核关系:

    (1)3≥6 

    (2)3≥7 

    (3)3≥8 

    (4)3≥25

    (5)若3>0,则10>0 

    (6)若10>0,则3>0 

    (7)25≥55

    (8)若24>0,则25>0且29>0 

    (9)若25>0,则24>0且29>0  

    (10)若29>0,则24>0且25>0 

    (11)若30>0,则24>0  

    (12)32≥33 

 

 

 

 

 

 

单位普查表

                                                                  表    号:711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号:国统字(2013)28

                      2012年         有效期至:2013年8

01报表类别(104) □   A 农业             B 工业       C 建筑业        E 批发和零售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F 重点服务业  T 铁路系统      J 金融系统       U 其他

02单位类型(110)  □  1法人单位     2 产业活动单位                     

03 普查小区代码(107)□□                       10  底册顺序码(108)□□□□□□□□□□□□□

04 行业代码(103)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05 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105)    □□□□□□□□□□□□  

06 单位所在地城乡代码(105-1)    □□□

07 单位注册地区划代码(106)    □□□□□□□□□□□□

08 单位注册地城乡代码(106-1)    □□□

09 单位规模(191)    □  1 大型  2 中型  3 小型  4 微型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和经济指标

项目1  组织机构代码(101)    □□□□□□□□—□

项目2  单位详细名称(102)                               

项目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1)                 

项目4  开业(成立)时间(202)                      

项目5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103-1)                                                  

1                                  2                                  3                             

项目6   地理位置

项目6A 单位所在地(105-2)

               省(省、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项目6B 单位注册地(106-2)

               省(省、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项目7   联系方式(203)

长途区号    □□□□□

固定电话    □□□□□□□□                       电子邮箱                                      

电话分机号  □□□□□□

移动电话    □□□□□□□□□□□                 网    址                                      

传真号码    □□□□□□□□传真分机号  □□□□□□

  邮政编码    □□□□□□   

项目8  机构类型(211)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90 其他组织机构

项目9   营业状态(208)  □     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9 其他

项目10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级别、注册号(204)(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机关级别:1国家   2省(省、直辖市)   3地(区、市、州、盟)    4县(区、市、旗)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机关级别 □      登记注册号                        

2.编制部门                  机关级别 □      登记注册号                        

3.民政部门                  机关级别 □      登记注册号                        

4.国家税务部门              机关级别 □      登记注册号                        

5.地方税务部门              机关级别 □      登记注册号                        

  9.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 □                                        

项目11   登记注册类型(205)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项目12   企业控股情况(206) □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项目13   隶属关系(207)    □□

10 中央      20 省(省、直辖市)      40 地(区、市、州、盟)      50 县(区、市、旗)      61 街道

  62 镇        63 乡                      71 社区(居委会)            72 村委会              90 其他

项目14    会计制度情况

项目14A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209)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项目14B  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210)    □      1 是    2 否

项目15  法人单位经济指标

从业人员(192)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其中:女性              

固定资产支出(借方累计发生额) (197)                千元

项目15A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3)

     营业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附加             千元

资产总计             千元       实收资本             千元

项目15B   非企业法人单位填报(194)

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               千元      年末资产费用业饮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千元

项目16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182)

单位类别 □         1 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法人单位详细地址                                 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    □□□□□□

项目17  产业活动单位经济指标

   从业人员(192)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其中:女性              

项目17A   经营性单位填报    经营性单位收入(195)                  千元

项目17B   非经营性单位填报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196)                 千元         

项目18  行业指标

项目18B 仅工业法人单位填报(B01)

      本年煤炭消费量                     吨

项目18C 仅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请填写资质证书编号前4位)    □□□□

   项目18X 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填报(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项目18E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填报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E01) □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零售业态(E02)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E03)                  平方米

   项目18S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填报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S01) □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S02)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S03)                  平方米

项目19  法人所属产业单位情况(212)

     产业活动单位数             个   (单产业法人本指标填1,免填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项目19A  多产业法人所属产业单位情况

序号

*单位

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

地址

区划

代码

联系

电话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行业

代码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经营性单位收入(或非经营性单位支出)(千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类别: 1 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除联网直报调查单位以外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普查员2013年913日前利用PDA采集数据,通过无线网络或在乡级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报送到指定服务器中;试点地区普查机构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201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填报说明:

    (1)普查员现场填报“行业代码”(103)、“报表类别”(104)、“区划代码”(105、106),以及“产业单位情况”(212) 中的“区划代码”,“行业代码”等指标。

    (2)普查员免填“单位规模”(191)、“城乡代码”(105-1、106-1)等指标,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生成。

    (3)企业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3)内全部指标,免填“非企业法人单位指标”(194)内全部指标。

    (4)非企业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报“非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4)内全部指标,免填“企业法人单位指标”(193)内全部指标。

    (5)铁路系统、金融系统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免填“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3)、“企业法人单位指标”(194)内全部指标。

    5.本表为通用表。在使用PDA采集数据时,自动将表式按“报表类别”(104)和“单位类型”(110)进行分表,实现所见即所填。

 

 

 

 

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表 712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文  国统字(201328

                                            2012年           有效期至:2013年8

区划代码 (105)□□□□□□ —  □□□□□□     普查小区代码(107)□□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普查小区          号      

个体经营户名称

负责人或

户主姓名

街(村)及门牌号

有无工商或民政证照(1有,0无)

是否办理税务登记证(1已办理,0尚未办理)

个体经营户

签字盖章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联系电话

期末从业

人数(人)

营业收入(元)

行业代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2.报送日期及方式:普查员2013年913日前利用PDA采集数据,通过无线网络或在乡镇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报送到指定服务器中;试点地区普查机构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普查对象同时填报一份经签字盖章确认的纸质普查表。 

    3.填报要求:

    (1)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使用“动词+名词”或“名词+动词”短语表述,例如:批发办公文具、日用品零售、铝合金门窗加工、维修家用电器。

    (2)期末从业人数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

    (3)营业收入填写2012年全年经营收入。

(4)行业代码由普查机构填写。代码为三位,应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的代码规则。

 

 

个体经营户核查登记台账

区划代码 (105)□□□□□□ —  □□□□□□     普查小区代码(107)□□  

清远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普查区            普查小区       

序号

个体经营户名称

个体

经营

户主

姓名

街(村)、

门牌号

联系

电话

有无工商或

民政证照

(1有,

0无)

是否办理

税务登记证

(1办理,

0尚未办理)

期末从业

人数

(人)

营业

收入(元)

主要业务

活动

(或主要

产品)

行业

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2.报送方式:普查员现场登记。

    3.填报要求:

    (1)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使用“动词+名词”或“名词+动词”短语表述,例如:批发办公文具、日用品零售、铝合金门窗加工、维修家用电器。

    (2)期末从业人数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

    (3)营业收入填写2012年全年经营收入。

    (4)行业代码由普查机构填写。代码为三位,应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的代码规则。

 

 

《单位普查表》(711表)填报指南

一、填表规定

1.统计范围:辖区内除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普查表包括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时点指标的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为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普查员2013年913日前利用PDA采集数据,通过无线网络或在乡级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报送到指定服务器中;试点地区普查机构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目录及代码》(GB/T 4754-2011)、201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普查表的各个项目及编码都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5.法人单位表中的经济指标(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营业收入等)应填写包括所有产业活动单位的全部数据;产业活动单位表中的经济指标只填写本单位的数据。

6.普查表中,凡限某一行业或某类单位填报的项目,其他行业或单位免填,代码不需填“0”。

7.各表内所有价值量指标均以人民币“千元”为计量单位,煤炭的消费以吨计量。凡以外币形式计算的价值量指标,均以报告期末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写。所有数字一律取整数,凡未满一个计量单位的,应四舍五入,不留小数。

8.本表为通用表。在使用PDA采集数据时,自动将表式按“报表类别”(104)和“单位类型”(110)进行分表,实现所见即所填。

9.若干说明:

(1)普查员现场填报“行业代码”(103)、“报表类别”(104)、“区划代码”(105、106),以及“产业单位情况”(212) 中的“区划代码”,“行业代码”等指标。其中, “报表类别”(104)中的“金融系统”是指由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垂直管理的单位,“铁路系统”是指原铁道部垂直管理的单位。

(2)普查员免填“单位规模”(191)、“城乡代码”(105-1、106-1)等指标,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生成。

(3)企业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3)内全部指标,免填“非企业法人单位指标”(194)内全部指标。

(4)非企业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报“非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4)内全部指标,免填“企业法人单位指标”(193)内全部指标。

(5)铁路系统、金融系统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免填“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3)、“企业法人单位指标”(194)内全部指标。

二、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01 报表类别(104)  由普查机构统一填写,调查对象免填。调查单位填报某一行业报表类别,通过报表类别来确定需要填报的报表内容。包括:A农业、B工业、C建筑业、E批发和零售业、S住宿和餐饮业、X房地产开发经营业、F重点服务业、T铁路系统、J金融系统、U其他。

02 单位类型(110)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包括:1法人单位,2产业活动单位。

03 普查小区代码(107)  由普查机构填写,调查对象免填在普查区划分出来的小区,以两位顺序码编号。

04 行业代码(103)  由普查机构填写,调查对象免填

填报规定: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行业小类代码(4位);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05 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105)  由普查机构统一填写,调查对象免填。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12位)。 

06 单位所在地城乡代码(105-1)  由普查机构统一填写,调查对象免填。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的城乡代码填写。

07 单位注册地区划代码(106)  由普查机构统一填写,调查对象免填。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12位)。 

08 单位注册地城乡代码(106-1)  由普查机构统一填写,调查对象免填。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的城乡代码填写。

09 单位规模(191)  调查对象免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单位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

10 底册顺序码(108)  由普查机构统一填写,调查对象免填。

核查顺序码由15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前6位为区划代码;第7位为登记机关代码(B为各级编制部门批准设立,M为各级民政部门批准设立,G为各级工商部门批准设立,其余为T),第8到13位为单位顺序码。

项目1 组织机构代码(101)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获取途径:

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直接获得;

参照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填报规定:

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不得使用临时代码;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没有法定代码的,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前八位+“B”;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主要审核要求:

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

长度为9(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不能含有0-9或A-Z(必须大写)之外的字符(临时代码大写GD或SG开头)。

项目2 单位详细名称(102)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获取途径:

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登记名称;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登记、批准名称;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民政部门登记、批准名称。

填报规定:

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主要审核要求:

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

必须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

项目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103)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获取途径:

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机关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社团法定代表人《社团法人登记证》或填单位主要负责人;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基金会《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产业活动单位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主要审核要求:

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

不能填写职务级别或职称。

项目4 开业(成立)时间 (202)  除筹建单位外,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填报规定:

1.解放前成立的单位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

2.解放后成立的单位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3.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

(1)新设立的单位填新设立时间;

(2)恢复设立的单位(停又恢复)以前设立的时间;

(3)名称有变化,基本职能未变,最早成立时间。

4.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按原成立时间填写;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

5.改制企业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6.企业分立、合并分二种情况:

(1)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企业按工商部门重新登记时间;

(2)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按原企业开业时间。

7.与外方或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主要审核要求:

除筹建单位外,开业年份不能漏填,须填满4位,不能含有0-9之外的字符;

除筹建单位外,开业月份不能漏填,填写1-12,或者01-12。

项目5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103-1)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填报规定:

做什么填什么,必须填4个字以上,采用“动词+名词”或“名词+动词”短语表述,如种植玉米、维修汽车。填写1-3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按主要的先填;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

项目6A 单位所在地(105-2)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填报规定:

写明单位所在的省、市、县(区)、镇(街道)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门牌号,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主要审核要求:

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

街(村)、门牌号要详细填写。

2.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位于城市的单位均填写本项。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名称; 

主要审核要求:所有位于城市的单位均不能漏填。

项目6B 单位注册地(106-2)  所有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单位均填写本项,地址相同的单位免填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主要审核要求:街(村)、门牌号要详细填写。

项目7 联系方式(203)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填报规定: 

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网站地址等能够与单位取得联系的信息;

将电话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写在方框内;号码超过所列空位时,向方框外右面扩充;

以填写固定电话为主,没有的填写主要负责人移动电话号码。

主要审核要求:

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

不能含有0—9之外的字符; 

长途区号首位必须为0。

项目8  机构类型(211)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分为:10企业、20事业单位、30机关、40社会团体、51民办非企业单位、52基金会、53居委会、54村委会、90其他组织机构。

1.企业填报规定:

(1)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5)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或经营单位;

(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企业法人的本部及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填报规定: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

(3)事业法人单位的本部及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

3.机关填报范围: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政协组织、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其他机关;还包括机关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分支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分支或派出机构、人民法院分支机构、人民检察院分支机构等。

4.社会团体填报范围:

(1)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如:各类学会、研究会、协会、促进会等)

(2)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

(3)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如:总工会、共青团、科协、工商联、妇联、侨联、台联、青联8大团体)

(4)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

(5)社团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5.民办非企业单位填报范围:

(1)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注意:民办非企业法人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6.基金会填报范围:

(1)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基金会;

(2)基金会的本部及分支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

7.居民委员会填报范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社区(居委会)。

8.村民委员会填报范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村民委员会。

9.其他组织机构填报范围:其他符合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和各类寺庙等。

主要审核要求:所有单位不能漏填,法人单位取值范围是“10、20、30、40、51、52、53、54、90”,产业活动单位取值范围是“10、20、30、40、52、53、54、90”。

项目9 营业状态(208)  限企业法人单位和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

1营业开工三个月以上的企业。注意: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的企业视为营业。

2停业(歇业)已处于停产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生产。

3筹建正在进行生产经营前的筹建工作。

4当年关闭当年因某种原因终止经营的企业,包括关闭、注销、吊销的企业,但不包括破产企业。

5当年破产当年宣布破产的企业。

9其他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企业(尽量归入1至5项)。

主要审核要求:

如果14机构类型选“10企业”,营业状态取值为“1、2、3、4、5、9”;

如果14机构类型未选“10企业”,则不能填报营业状态。

项目10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级别、注册号(204)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填报规定:

为复选指标,登记注册机关(或批准机关)为前五项中一个以上时,可复选多项,在选中的代码上划圈;

已选前五项中的任何一项,就不能再选“9其他”。不属于前五项的选填“9其他”,并在登记注册号栏中最下行横线上,用文字注明具体的批准机关名称;

确实未经任何部门批准,请注明“无”;

机关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一律选填“9其他”,不需文字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在机关名称相对应栏中,填入所选机关级别代码。划分为:1.国家;2.省(自治区、直辖市);3.地(区、市、州、盟);4.县(区、市、旗)。

登记注册号:名称相对应的登记注册号栏中,填写所选的在工商、编制、民政部门、国家税务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注册的号码。

主要审核要求: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不能漏选;

选中的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项后的机关级别栏不能为空,取值范围是“1、2、3、4”;

登记注册号应按规范的要求填写。

项目11 登记注册类型(205)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填报规定:

1.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查看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填报):

(1)国有企业(110);

(2)集体企业(120);

(3)股份合作企业(130);

(4)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141)、集体联营企业(142)、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43)和其他联营企业(149);

(5)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151)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59);

(6)股份有限公司(160);

(7)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171)、私营合伙企业(172)、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3)、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74)和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171);

(8)其他内资企业(190);

(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210);

(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220);

(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230);

(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40);

(13)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90);

(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10);

(1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20);

(16)外资企业(330);

(1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

(18)其他外商投资企业(390)。

注意事项:

(1)各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武警、政协组织),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填“国有”。

(2)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 其他”。

(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 其他”。

(4)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5)对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注册类型只填写“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首先,登记注册号未由13位更换为15位的,看营业执照上的编码左数第七位,为1的是非私营企业,为2的是私营企业;然后,再根据其是否为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来确定其登记注册类型是“国有独资公司”还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审核要求:

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

不能填写表内列示代码以外的其它代码;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应选填“190其他”。

项目12 企业控股情况(206)  限全部企业法人单位填写。分为: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和9其他。

主要审核要求:

如果机构类型选填“10企业”,控股情况取值为“1、2、3、4、5、9”;

如果机构类型未选填“10企业”,则不能填报控股情况。

项目13 隶属关系(207)  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

填报规定:

1.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2.各级政府(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隶属关系填本级。如:省政府的隶属关系填“省”。

3.居委会、村委会的隶属关系分别填“居委会”和“村委会”。

4.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5.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主要审核要求:

所有法人单位不能漏填;

取值范围是“10、20、40、50、61、62、63、71、72、90”。

项目14A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209)  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分为:1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9其他。

主要审核要求:

所有单位不能漏填,且取值范围是“1、2、3、4、9”;

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执行会计标准类别不能选“1企业会计制度”;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必须选“9其他”。

项目14B 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210)  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分为:1是,2否。

主要审核要求:如果执行会计制度类别选“1企业会计制度”,则取值范围是“1、2”。

项目15 法人单位经济指标

从业人员(192)

填报范围: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填报范围: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主要审核要求:

除12企业营业状态填 “4当年关闭”或“5当年破产”的单位外,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总计必须大于等于1;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总计必须大于等于女性人数。

固定资产支出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该指标数值来源于调查单位的会计资料。

固定资产支出=会计科目“在建工程”的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 +会计科目“固定资产”中与“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相关的明细科目的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会计科目“无形资产”中 “土地使用权”的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

1.在建工程:指调查单位在基建、更新改造等方面发生的支出。

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该数据根据会计“在建工程”科目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计算。

2.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 不需安装的设备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如电焊机、叉车、汽车、机车、飞机、船舶以及生产上流动使用的空压机、泵等。工具、器具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办公及生活用家具、器具等。如生产和维修用的切削工具、压延工具、铆焊工具、模压器、铸型、风镐等,检验、实验测量用的各种计量、分析、化验仪器,以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该数据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中相关明细科目计算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

3.土地使用权:指调查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

(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

(2)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

(3)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资金。

该数据根据会计“无形资产”科目中“土地使用权”明细科目计算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

项目15A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3)  限企业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写。

1.营业收入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2.主营业务收入  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结转前)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主要审核要求:

如果企业法人的“企业营业状态”选“1营业”,则营业收入必须大于0;

营业收入必须大于等于主营业务收入;

数值的计量单位应为“千元”。

3.资产总计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一般按流动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4.营业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应从经营收入中抵扣的税金和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5.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会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税金及附加”代替填报。

6.实收资本  指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实收资本”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项目15B 非企业法人单位填报(194)

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  非企业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

填报规定:

1.行政事业单位填报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和损失等支出情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年支出合计”项目填报;

2.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他单位填报“本年费用合计”,指单位为完成各种目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费用合计”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年末资产  指非企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取自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合计年末数。非企业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

项目16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182)   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填写本项

主要审核要求:

所有产业活动单位不能漏填;

所归属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长度为9,不能含有0-9或A-Z(必须大写)之外的字符;不能与01产业活动单位代码一致。

项目17  产业活动单位经济指标

从业人员(192)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略)

项目17A 经营性单位收入(195)  限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

主要审核要求:

如果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企业营业状态”填写“1营业”,则经营性单位收入必须大于0。

数值的计量单位应为“千元”。

项目17B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196)  限事业、机关、社团、基金会、居村委会及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

填报规定:

具有行政事业性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日常业务支出,包括除固定资产购置以外的所有经常性业务支出;

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各种费用合计,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

主要审核要求:

事业、机关、社团和基金会、居村委会及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大于0;

数值的计量单位应为“千元”。

项目18 行业指标  

项目18B  仅工业法人单位填报(B01)

本年煤炭消费量  仅限工业法人单位填写。指用煤单位年度实际使用的各种煤及煤制品的数量。不包括焦炭、下脚煤和石煤。煤炭是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以及烟煤、无烟煤、褐煤、泥煤、型煤(蜂窝煤、煤球、煤饼)等的统称。

填报规定:

煤炭的消费以吨计量,1吨=1000千克(公斤),用煤单位应按照实际消费称重记录填报,如缺少称重记录,可通过下式计算获得:消费量=年初库存+购入量-年末库存,或用一年的购入煤炭量代替。

项目18C 仅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限建筑业法人单位填写。

填报规定:

按其证书编号的前4位代码填写。

主要审核要求:

建筑业企业必须填写,长度为4,应为国家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或是“9999”,其它单位不能填报。

项目18X 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填报(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限房地产法人单位填写。

填报规定:

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没有级别的填写“9其他”。

主要审核要求:

房地产开发业企业法人必须填写,取值范围是“1、2、3、4、5、9”,其它单位不能填报。

项目18E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E01)  限批发和零售企业(单位)填写。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1独立门店;2连锁总店(总部);3连锁门店;9其他。

零售业态  限零售业企业(单位)填写。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类,共17种零售业态。

有店铺零售

食杂店(1010)、便利店(1020)、折扣店(1030)、超市(1040)、大型超市(1050)、仓储会员店(1060)、百货店(1070)、专业店(1080)、专卖店(1090)、家居建材商店(1100)、购物中心(1110)、厂家直销中心(1120)。

无店铺零售:

电视购物(2010)、邮购(2020)、网上商店((2030)、自动售货亭(2040)、电话购物(2050)。

主要审核要求:

零售业企业必须填报,不能填写表内列示代码以外的其它代码。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E03)  限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填写。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用于本企业从事零售业务的对外营业的面积,不包括其办公用房、仓库、加工场地以及对外出租场地。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计。本指标应与商品销售额统计相匹配。

主要审核要求: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及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报,其它单位不能填报。

项目18S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填报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S01)  本项限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填写。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1独立门店;2连锁总店(总部);3连锁门店;9其他。

主要审核要求: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及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报,取值范围是“1、2、3、9”,其它单位不能填报。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S02)  本项限住宿业企业(单位)填写

星级等级:有关部门评定(验收)后授予“星级”称号的宾馆、饭店等;没有星级等级的填写“9其他”。

主要审核要求:

住宿业企业必须填报,取值范围是“1、2、3、4、5、9”,其它单位不能填报。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S03)  限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填写。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的就餐面积和从事食品加工、烹饪、调制的厨房面积,不包括办公用房和仓库等面积。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计。本指标应与餐费收入统计相匹配。

主要审核要求:

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单位)必须填报,其它单位不能填报。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214、212)  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反映法人单位与其下一级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上一级法人单位的关系。主要包括法人单位的上一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法人单位的下一级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区划代码、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营业收入或支出;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类别、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区划代码、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营业收入或支出。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

上一级法人单位  指根据本企业实收资本中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根据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情况,对本企业进行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法人单位。

本法人单位绝对(相对)控股的下一级法人单位数  本项指标填写法人单位绝对或者相对控股的下一级法人单位总计数

项目19 法人所属产业单位情况(212)

产业活动单位数  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本项指标填写法人单位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按统计专业分组的单位数。

单产业法人单位填本项时,在“总计”项选填“1”,并在相应专业项填“1”。

多产业法人单位填报其所有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的产业活动单位)总计数

项目19A 多产业法人所属产业单位情况

多产业法人单位填报本项时,依次填写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经营性单位收入  限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在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限事业、机关、社团、基金会、居村委会及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其中具有行政事业性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日常业务支出,包括除固定资产购置以外的所有经常性业务支出;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各种费用合计,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

主要审核要求:

所有法人单位不能漏填;

总计数必须大于等于1,且须等于分项之和。

单位类别   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填写本项。分为法人单位本部和分支机构。

1.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指法人单位中起领导和核心作用的产业活动单位。

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指法人单位中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除本部以外的其他产业活动单位。

企业集团情况(213)  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制权的企业法人。

本制度所指企业集团包括:一是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二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三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四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上述五类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以母公司为主填报。

 

 

《单位普查表》(711表)填报要点

项目

填报单位

填报要点

01报表类别(104)

普查机构

10类:A农业,B工业,C建筑业,E批发和零售业,S住宿和餐饮业,X房地开发经营产业,F重点服务业,T铁路系统,J金融系统,U其他

02单位类型(110)

所有单位

1法人单位,2产业活动单位

03普查小区代码(107)

普查机构

 

04行业代码

普查机构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行业小类代码(4位)

05 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105)

普查机构

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12位)

06 单位所在地城乡代码(105-1)

自动生成

程序自动生成

09 单位规模(191)

自动生成

程序自动生成

10 底册顺序码(108)

普查机构

由15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前6位为区划代码;第7位为登记机关代码(B为编制批准设立,M为民政,G为工商,其余为T),第8、9位为提供单位资料的部门代码(部门代码表后附),第10到15位为单位顺序码。

项目1  组织机构代码(101)

所有单位

9位(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证获取

项目2  单位详细名称(102)

所有单位

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项目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103)

所有单位

按证照上填或填单位主要负责人

项目4  开业(成立)时间 (202)年月

除筹建单位外的所有单位

哪年哪月成立的填清楚,不能漏填

项目5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103-1) 

所有单位

做什么填什么,必须填4个字以上,采用“动词+名词”或“名词+动词”短语表述,如种植玉米、维修汽车。主要的先填(1-3种)

项目6A 单位所在地(105-2)

所有单位

填到街(村)名称和详细门牌号

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所有单位

填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名称

项目6B 单位注册地(106-2)

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单位

填到街(村)名称和详细门牌号

项目7 联系方式(203)

所有单位

填写固定电话为主,没有的填主要负责人手机

项目8 机构类型(211)

所有单位

9种:10企业、20事业单位、30机关、40社会团体、51民办非企业单位、52基金会、53居委会、54村委会、90其他组织机构

项目9 营业状态(208)

企业法人单位和企业产业活动单位

机构类型为10的企业填,6种:营业、停业(歇业)、筹建、当年关闭、当年破产、其他(归不进前5种的才填其他)

项目10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级别、注册号(204)

所有单位

按证照、批准机关填

项目11 登记注册类型(205) 

所有单位

看证照,对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填

项目12 企业控股情况(206)

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机构类型为10的企业法人填。六类: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

项目13 隶属关系(207)

所有法人单位

政府、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隶属关系填本级。居委会、村委会分别填“居委会”和“村委会”

项目14 会计制度情况

项目14A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209)

所有法人单位

分为五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

项目14B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210)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法人单位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填1.是,不执行填2.否

项目15 法人单位经济指标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所有法人单位

填2012年12月31日24时在岗人员数

固定资产支出 

所有法人单位

指标数值来源于调查单位的会计资料

项目15A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93)

1.营业收入

企业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法人单位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计量单位应为“千元”

2.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法人单位

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结转前)填,计量单位应为“千元”

3.资产总计 

企业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法人单位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

4.营业税金及附加

企业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法人单位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

5.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企业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法人单位

根据会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填

6.实收资本

企业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法人单位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实收资本”的期末余额数填

项目15B 非企业法人单位填报(194)

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

非企业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法人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年支出合计”项目填,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费用合计”科目的发生额填

年末资产

非企业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法人单位

取自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合计年末数

项目16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182)

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填归属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详细地址、详细名称、行政区划代码(6位)

项目17 产业活动单位经济指标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产业活动单位

填2012年12月31日24时在岗人员数

项目17A经营性单位收入(195)

企业产业活动单位

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营业状态”填“1营业”,则经营性单位收入必须大于0,计量单位应为“千元”

项目17B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196)

事业、机关、社团、基金会、居村委会及其他产业活动单位

行政事业性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日常业务支出,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各种费用合计

项目18 行业指标 

项目18B 仅工业法人单位填报(B01)

本年煤炭消费量 

工业法人单位

年度实际使用的各种煤及煤制品的数量,煤炭的消费以吨计量,用煤单位按实际消费称重记录填

 项目18C 仅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建筑业法人单位

按证书编号的前4位代码填,应为国家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没有证书的填“9999”

 项目18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填报(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房地产法人单位

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没有级别的填写“9其他”

项目18E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E01)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

4种:1独立门店;2连锁总店(总部);3连锁门店;9其他

零售业态

零售业企业(单位)

17种,有店铺12种,无店铺5种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E03)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

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计

项目18S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填报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S01)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4种:1独立门店;2连锁总店(总部);3连锁门店;9其他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S02) 

住宿业企业(单位)

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没有级别的填“9其他”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S03)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计

项目19 法人所属产业单位情况(212)

产业活动单位数

所有法人单位

单产业法人单位填1,多产业法人单位填报其所有的产业活动单位总计数(含本部)

项目19A 多产业法人所属产业单位情况

所有多产业法人单位

多产业法人单位填报本项时,依次填写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含本部)

 

 

《个体经营户普查表》(712表)填报指南

统计范围  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报送日期及方式  2013年913日前利用无线网络,或在乡镇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报送到指定服务器中。

个体经营户名称  按工商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或据实填写。对于无证经营、无正式名称的个体经营户可以“户主+经营性质”方式命名。

个体经营户主姓名  填写领取工商执照的经营者姓名,或据实填写。

街(村)、门牌号  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具体街(村)、门牌号。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座机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座机电话号码的个体户,可以填写户主的移动电话号码。

有无工商或民政证照  有工商部门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登记证书的填写“1”,无填写“0”。

是否办理税务登记证  指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填写“1”,否则填写“0”。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具体填写个体经营户的主要业务活动名称。

营业收入   填写个体经营户2012年全年经营收入。

行业代码  调查对象免填。由所在地普查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行业中类代码,代码为三位。

区划代码  调查对象免填。由所在地普查机构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统一填写。 

普查小区代码  由普查机构填写。

主要审核要求: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应大于0;

主要业务活动不应为空;

行业代码为三位,应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代码规则。

 

 

《规模以上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

(704表)填报指南

库存量  指工业企业在期初、期末时点上,尚存在企业产成品仓库中而暂未售出的产品的实物数量。

年初库存量指在年初时点上,产品的库存数量。

年末库存量指在年末时点上,产品的库存数量。

(1)产品库存量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①产品库存必须是处于“实际库存”状态的产品,即产品生产出来经过检验合格并办了入库手续的产品。有的产品虽已结束了生产过程,但还没有验收合格,还没有办理入库手续,不能作为产品库存统计。有的产品已经售出,但按提货制要求还没有办妥货款结算手续的,或按送货制要求未办理承运手续的,仍应作为本企业的产品库存量统计,而不能作为产品销售量统计。

②计入产品库存量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对于已经销售并已办妥各项手续,但尚未提货的产品,本企业无权支配,这种产品虽然仍存在本企业仓库中,但不应统计为库存量。凡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不论存放在什么地方,均应统计。

③产品库存量不能出现负数。如果产品还没有入库就已售出,应将售出的这部分产品补填入库和出库凭证,并相应计入产品产量中。

(2)产品库存量包括的内容

①本企业生产的,报告期内经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

②库存产品虽有销售对象,但尚未发货的。

③非工业企业和境外订货者来料加工产品尚未拨出的。

④盘点中的账外产品。

⑤产品入库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但未办理退库手续的产品。

(3)产品库存量不应包括的内容

①属于提货制销售的产品,已办理货款结算和开出提货单,但用户尚未提走的产品。

②代外单位保管的产品。

③已结束生产过程但尚未办理入库存手续的产品。

本年生产量  指工业企业本年内生产的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实物数量,包括商品量和自用量两部分。

(1)产品生产量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①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才可统计生产量。工业产品质量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产品,应按企业主管机关的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标准或降低标准,不合格的产品不能计算生产量。

②统计时间:产品生产量反映的是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成果,凡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都应计算在内,即截止报告期最后一天检验合格并办理了入库手续的产品,其中规定要求包装的产品必须包装好才能计算其生产量。至于报告期最后一天以哪一个班次作为截止计算产量的班次则由企业主管机关规定,并应与会计核算的结算时间一致。结算时间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提前或移后。

③准确度量:准确度量是计算产品产量的重要一环,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计量设备,对产量进行实际度量,不得随意估算,对确有困难不得不推算的某些产品,一定要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推算方法计算,使之尽量接近实际。

(2)产品生产量包括的内容

①企业各车间(主要车间、辅助车间、附属品车间及副产品车间)用自备原材料生产的全部产品产量,不论是要销售的商品量还是本企业的自用量,均应统计生产量。

②凡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且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的,如果订货者是境内非工业企业和境外企业,其产品生产量由加工企业统计;如果订货者是境内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量由委托企业(即发包企业)统计,加工企业(即承包企业)不统计。

③经正式鉴定合格的新产品、自产自用的生产设备、未正式投入生产以前试生产的合格品以及基本建设附产的合格品,都应包括在产品生产量中。

④用进口原材料或关键零件生产的产品,或用进口整套散装零件及用进口组装件加工、装配的产品,不论是在国内销售还是外商经销,生产量均统计在国内同种产品生产量中。

⑤在我国国土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其生产量全部统计在国内同种产品生产量中。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同工业总产值中的规定。

(3)工业产品生产量不应包括的内容

①在生产工业产品的同时,产生的下脚余料或废料,如冶金工业的氧化铁、汤道、中心注管、钢材切头、切尾,机械工业的切屑,木材工业的锯末,粮食加工工业的糠、麸,酿酒工业的酒糟等,一般做下脚料出售,不应统计为产品生产量。

②投入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没有完全消耗掉,而加以回收、提浓,再供本企业自用的,如机械工业回收的润滑油,合成洗涤剂厂回收的盐酸、硫酸等都不计算产品生产量。

③企业从外购进的工业品,未经本企业任何加工的,不得作为本企业的产品生产量统计。

④某些产品在检验产品质量时,需做破坏性试验(如试验灯泡的使用寿命,手电池的间歇放电时间等),这些用作试验的产品,不计算在产品生产量中。

本年销售量  指本年内工业企业实际销售的由本企业生产(包括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定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的工业产品的实物数量。凡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且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的,如果订货者是境内非工业企业和境外企业,其产品销售量由加工企业(即承包企业)统计;如果订货者是境内工业企业,产品销售量由委托企业(即发包企业)统计,加工企业不统计。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同工业总产值中的规定。

(1)产品销售量的核算原则:产品销售量以产品销售实现为核算原则,即在产品已发出,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凭据时作为销售实现,统计产品销售量。按照企业销售方式的不同,产品销售量统计遵从以下几种规定:

①采用送货制销售的,产品如由本企业运输部门发运,以产品出库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如委托专业运输部门发运,则以运输部门的承运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

②采用提货制销售的,以给用户开具的发票和提货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

③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产品,以企业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为准。

④采用预收货款销售的,在发出产品时作为销售。产品尚未生产出来,已预收货款或预开提货单的,不应算作销售。

⑤企业出口销售的产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交单的数量、日期为准。企业自营出口的产品,在委托外贸部门代理出口(实行代理制)的情况下,以收到外贸部门代办的运单和银行交单凭证的数量、日期为准。

(2)统计产品销售量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只有企业销售的合格产品才能统计其销售量,销售的次品不能计入产品销售量。

②企业直接从外购进产成品,只是更换了标签或包装的,不能作为销售量统计。

③分清产品销售和预售的界限:预售指产品还没有生产出来以前,用户为了购买这种产品事先向工厂支付货款。预售不能算作销售。相反,有些产品采用了分期付款的形式,只要是用户拿到了这个商品,不管货款是否已付清,作为企业已经取得了收取货款的凭证就应作为销售。

(3)售出产品退货的处理遵从以下规定

①退回报告期内销售的合格品,应从报告期销售量中扣除,同时计入库存量;退回报告期内销售的不合格品,要在报告期销售量中扣除,还要同时扣除报告期生产量。

②退回报告期以前售出的合格品,报告期销售量不变,计入产品库存量中;退回报告期以前售出的不合格品,报告期销售量和报告期生产量均不变。

③退回修理的产品,修理后仍交原用户的,不作为退货处理,在统计报表上不做反映。

本年销售金额  指产品的销售金额,即企业在报告期内按各种价格销售同一种产品所得到的销售总金额,与销售量的口径是一致的,凡是计算了销售量的产品都应该计算其销售额。这里需要注意两点:第一,产品销售额是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的,这是为了与现行财税制度对财务会计核算的要求和规定保持一致;第二,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成品(半成品)的销售额按加工费计算。

企业自用及其他  本指标包括企业自用量和其他两部分。企业自用量又称企业自产自用量,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已作本企业产量统计的、又作为本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材料使用的产品的数量。如钢铁企业用本企业生产的生铁炼钢,其计算了生铁产量又用于炼钢的生铁数量,应作为企业自用量统计。但是,由本企业验收合格后,作为商品出售给本企业生活用、在建工程用或行政部门用的产品数量,不能作为自用量统计,而作为销售量统计。如钢铁企业将本企业生产的钢材用于本企业房屋维修的数量,应作为销售量而不是自用量统计。其他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将产品用于展览、捐赠、借出以及报废等方面的产品数量和盘盈盘亏的数量。企业以促销手段搭售的产品不能视为捐赠,而应作为销售对待。

 

 

《非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707-1表)

填报指南

项目名称  按企业科技项目的立项计划书、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等有关立项资料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

项目来源  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国家科技项目;2.地方科技项目;3.其他企业委托科技项目;4.本企业自选科技项目;5.来自境外的科技项目;6.其他科技项目。

项目合作形式  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合作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与境外机构合作;2.与境内高校合作;3.与境内独立研究机构合作;4.与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合作;5.与境内注册的其他企业合作;6.独立研究;7.其他。

项目成果形式  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1-2个项目成果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论文或专著;2.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3.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4.发明专利;5.实用新型专利;6.外观设计专利;7.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8.基础软件;9.应用软件;10.其他。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  指项目立项时确定的技术经济目标。若一个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目标,应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技术经济目标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2.技术原理的研究;3.开发全新产品;4.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5.提高劳动生产率;6.减少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7.节约原材料;8.减少环境污染;9.其他。

项目起始日期  填写项目列入企业计划或签订协议后,有组织进行开发的年月,即开始动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开发项目的年月。项目起始日期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项目完成日期  填写项目技术鉴定的年月,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如项目至当年底仍在继续进行,填写预期完成时间;如项目年内以失败告终,填写000000;如项目未鉴定就投产,填写投产使用时间。

跨年项目所处进展阶段  选择当年所处最主要的进展阶段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研究阶段;2.小试阶段;3.中试阶段;4.试生产阶段。非跨年项目该指标免填。

参加项目人员  指企业在报告期实际参加某科技项目活动的人员。项目组一般指企业认定的从事科技活动的最小单元,其人员指实际参加科技项目活动的时间(不包括加班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在10%及以上的人员。专职负责项目管理并且是某些项目组的成员,视其主要归属情况归入某一项目组填报,其他项目免填。企业科技活动管理人员,一般不填报在项目组内。若某人同时担负几个科技项目的研究任务,则按其最主要的项目填报,其他项目免填。项目在报告期内确认科技活动工作失败,也应按其实际情况填写参加本项目组活动的人员。项目组人员不包括外单位参加本企业科技项目的人员和临时协作人员。

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  指报告期项目组人员实际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人员,应按项目分别计算工作时间,但一人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项目经费内部支出  指报告期在企业内部开展科技项目活动的经费支出,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等。

项目经费内部支出中政府资金  指报告期企业各类科技项目经费支出中来自政府部门的经费,包括政府科技贷款。

《非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

(707-2表)填报指南

科技活动  是指在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简称科学技术领域)中,与科技知识的产生、发展、传播和应用密切相关的有组织的活动。企业的科技活动包括:1.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其中较为常见的活动是利用现有知识和实际经验,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做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这些活动的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等。2.为使产生的新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的新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做实质性改进后的上述各项能够投入生产或实际应用,解决所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的工作。这些活动的成果形式大多是可供生产和实际操作的带有技术和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企业的科技活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技术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在企业中只有列入企业工作计划的科技活动才予以统计,而独立发明人等在企业外或计划外进行的科技活动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  指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科技项目以及项目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科技活动时间不足制度工作时间10%的人员。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中女性  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的女性人数。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中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已评定为高级和中级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包括: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讲师、助理研究员等。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中全时人员  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在报告期实际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90%及以上的人员。在企业科技活动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专职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的人员、企业办科技机构中专职从事科技活动以及管理和直接服务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以外在报告期主要从事科技项目活动的人员可视作全时人员。

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  指在报告期企业内部用于全部科技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用于科技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以及外协加工费等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活动支出、归还贷款支出以及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外单位进行科技活动而转拨给对方的经费支出,也不包括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和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以及购买专利等无形资产支出。对于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该指标直接抄取相应会计科目当年实际发生额,包括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包括原材料费等)、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含设计费、装备调试费等)等。未对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进行单独核算的企业,该指标应分项目归集整理,即按项目分列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其他费用等支出项,再加上未列入项目经费的相关人员工资、管理和服务费用等支出取得。

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中人员人工费(包括各种补贴)  指企业在报告期支付给科技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种保险、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科技活动人员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中原材料费  指企业在报告期为实施科技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用配件、外购半成品,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中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指企业在报告期为实施科技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中无形资产摊销  指企业在报告期因科技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中的其他费用  指企业在报告期为科技活动所发生的除人员人工费、原材料费、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于科技活动的设计费、装备调试费、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  指报告期企业委托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活动而拨给对方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中对境内研究机构的支出  指报告期企业委托或与境内独立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予其的经费。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中对境内高等学校支出  指报告期企业委托或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予其的经费。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中对境外支出  指报告期企业委托或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予其的经费。

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  指企业在报告期形成的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原价。对于科研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应按比例进行分摊,其中仪器和设备一般应按使用时间进行分摊,建筑物一般应按使用面积进行分摊。为避免重复统计,本项指标不含由政府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

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  指企业在报告期形成的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科技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  指企业在报告期使用的从政府有关部门得到的科技活动资金,包括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等。

企业办科技机构数  企业办科技机构指企业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者单独核算)的专门科技活动机构,如企业办的技术中心、研究院所、开发中心、开发部、实验室、中试车间、试验基地等。企业办科技活动机构经过资源整合,被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的,应按一个机构填报。与外单位合办的科技活动机构若主要由本企业出资兴办,则由本企业统计,否则应由合办方统计。企业科技管理职能处(科)室(如科研处、技术科等)一般不统计在内;若科研处、技术科等同时挂有科技活动机构的牌子,视其报告年度内主要工作任务而定,主要任务是从事科技活动的可以统计,否则不予统计。本指标不含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科技活动机构数。

机构人员合计  指报告期末企业办科技活动机构中从业人员合计。

机构人员合计中本科及以上学历  指报告期末企业办科技活动机构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以上的人员。

机构经费支出  指报告期企业办科技机构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总费用。包括机构人员劳务费(含工资)支出、机构业务费支出、管理费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以及其他维持机构正常工作的日常费用等的支出总和。

仪器和设备原价  指企业办科技机构报告期末固定资产中仪器和设备的原价(不包括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和设备)。

专利申请数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向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专利申请数中发明专利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向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有效发明专利数  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专利权人在报告期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  指报告期企业按有关政策和税法规定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活动费用所得税,按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对尚未得到当年减免税额的企业,按上年实际减免税额填报。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指报告期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额,按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对尚未得到当年减免税额的企业,按上年实际减免税额填报。

《事业单位科研项目(课题)情况》

(707-3表)填报指南

项目(课题)名称  按单位确定的科研项目(课题)名称,或项目(课题)合同议定书确定的名称填报。

项目(课题)来源  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国家科研项目(课题);2.地方科研项目(课题);3.其他企业委托科研项目(课题);4.自选科研项目(课题);5.来自境外的科研项目(课题);6.其他科研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合作形式  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课题)合作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与境外机构合作;2.与境内高校合作;3.与境内独立研究机构合作;4.与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合作;5.与境内注册的其他企业合作;6.独立研究;7.其他。

项目(课题)活动类型  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课题)活动类型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 基础研究, 2. 应用研究,3.试验发展, 4. 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应用。

项目(课题)社会经济目标  指项目(课题)立项时确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若一个项目(课题)有两个及以上的社会经济目标应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社会经济目标填写。项目(课题)的社会经济目标为:1. 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污染防治;2. 能源生产、分配和合理利用;3.卫生事业的发展;4.教育事业的发展;5.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和农村规划;6.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7.地球和大气层的探索与利用;8.民用空间探测及开发;9.农林牧渔业发展;10.工商业发展;11.非定向研究;12.其他民用目标;13.国防。

项目(课题)起始日期  填写项目(课题)列入单位计划或签订协议后,有组织进行开发的年月,即开始动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开发项目(课题)的年月。项目(课题)起始日期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项目(课题)完成日期  填写项目(课题)技术鉴定的年月,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如项目(课题)至当年底仍在继续进行,填写预期完成时间;如项目(课题)年内以失败告终,填写000000;如项目(课题)未鉴定就投产,填写投产使用时间。

参加项目(课题)人员  指单位在报告期实际参加某科研项目(课题)活动的人员。项目(课题)组一般指单位认定的从事科研活动的最小单元,其人员指实际参加科研活动的时间(不包括加班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在10%及以上的人员。专职负责项目(课题)管理、并且是某些项目(课题)组的成员,视其主要归属情况,归入某一项目(课题)组填报,其他项目(课题)免填。单位一般科研管理人员,不填报在项目(课题)组内。若某人同时担负几个项目(课题)的科研任务,则按其为主的项目(课题)填报,其他项目(课题)免填。项目(课题)在报告期内确认科研工作失败,也应按其实际情况填写参加本项目(课题)组活动的人员。项目(课题)组人员不包括外单位参加本单位科研项目(课题)的人员和临时协作人员。

项目(课题)人员实际工作时间  指报告期项目(课题)组人员实际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项目(课题)的人员,应按项目(课题)分别计算工作时间,但一人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项目(课题)经费内部支出  指报告期在单位内部开展科研项目(课题)活动的经费支出,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等。

项目(课题)经费内部支出中政府资金  指报告期单位各类科技项目(课题)经费支出中来自政府部门的经费,包括政府科技贷款。

《事业单位科研活动及相关情况》

(707-4表)填报指南

科研活动  是指在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简称科学技术领域)中,与科技知识的产生、发展、传播和应用密切相关的有组织的活动。在事业单位中只有列入单位工作计划的科研活动才予以统计,而独立发明人以及某些人员在单位外或计划外进行的科研活动不在统计范围之内。科研活动可分为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R&D,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成果应用及相关的科技服务三类活动。本次普查,事业单位只统计前两类活动。

基础研究  是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基础研究属于科学研究范畴。从研究目的看,基础研究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它只是通过试验分析或理论性研究对事物的特性、结构和各种关系进行分析,加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解释现象的本质,揭示物质运动的规律或提出和验证各种设想、理论和定律。从研究结果看,基础研究的结果具有一般的或普遍的正确性,通常表现为一般的原则、理论和规律,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  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也属于科学研究范畴。从研究目的看,应用研究是探索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从研究结果看,应用研究的成果一般只影响科学技术的某些领域和有限范围,并具有专门的性质,针对具体的领域、问题或情况,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等为主。

试验发展  是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做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在社会科学领域,试验发展是指通过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获得的知识转变成可以实施的计划(包括为检验和评估实施示范项目)的过程。

研究与试验发展(R&D)成果应用  是指为使试验发展阶段产生的新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的新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做实质性改进后的上述各项能够投入生产或实际应用,解决所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的工作。这类活动的成果形式大多是可供生产和实际操作的带有技术和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

科研人员合计  指单位内部直接参加项目(课题)活动的人员以及项目(课题)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为科研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直接为科研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科研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科研活动时间不足制度工作时间10%的人员。

科研人员合计中女性  指单位科研人员中的女性人数。

科研人员合计中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指单位科研人员中已评定为高级和中级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包括: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讲师、助理研究员等。

科研人员合计中全时人员  指单位科研人员中在报告期实际从事科研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90%及以上的人员。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专职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人员、单位所属常年有科研任务的科研机构中专职从事科研活动及其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以外在报告期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课题)的人员可视作科研活动全时人员。

科研项目(课题)经费支出   指单位在报告期开展科研或课题活动所支出的各项科研业务费。包括科研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

科研人员工资  指单位在报告期支付给科研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种保险、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科研活动人员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当年购置的科研用仪器和设备  指单位在报告期为进行科研活动而购置的各种大型仪器和设备。包括各类机器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购买和制造时实际支付的货币和制造成本。

当年用于科研的基建支出  指单位在报告年度为改善科研条件,提高研制开发能力,使用基本建设资金、技措技改等资金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购置、安装科研用固定资产、以及进行科研设备改造及大修理等的实际支出。

单位办科研机构数  单位办科研机构指单位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相对独立或单独核算的专门科研机构,如单位办的研究院所、实验室等。与外单位合办的科技活动机构若主要由本单位出资兴办,则由本单位统计,否则应由合办方统计。单位科研管理职能处室(如科研处等)一般不统计在内;若科研处等同时挂有科研机构的牌子,视其报告年度内主要工作任务而定,主要任务是从事科研活动的可以统计,否则不统计。本指标不含单位在中国境外设立的科研机构数。

机构人员合计  指报告期末单位办科技活动机构中从业人员合计。

机构人员合计中本科及以上学历  指报告期末单位办科技活动机构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以上的人员。

机构经费支出  指报告期单位办科研机构内部用于科研活动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人员劳务费(含工资)支出、业务费支出、管理费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以及其他维持机构正常工作的日常费用等的支出总和。

仪器和设备原价  指单位办科研机构报告期末固定资产中仪器和设备的原价(不包括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和设备)。

专利申请数  指单位在报告期内向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专利申请数中发明专利  指单位在报告期内向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发表科技论文  指报告期单位立项的科研项目(课题)产生的、并在有正规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数量。

出版科技著作  指报告期经过正式出版部门编印出版的论述科学技术问题的理论性论文集或专著以及大专院校教科书、科普著作。但不包括翻译国外的著作。由多人合著的科技著作,由第一作者所在单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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