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开展经济普查核查工作专项督查

来源:清远市统计局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3-11-08

       为了全面掌握清远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强化措施、充实人员,确保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单位核查任务,从10月14-16日,市经普办主任张定东一行四人赴各县(市、区)开展经济普查单位核查专项督查指导工作。督查组与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业务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深入乡镇(街道)实地查看,对已登记上来的单位、个体户核查表进行了审核,并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在座谈交流时,市经普办主任张定东要求各地要从五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阶段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有关人员的责任,层层分解各阶段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有条不紊地做好核查摸底各项工作。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树立倒计时观念,增强紧迫感,进一步充实普查人员力量,确保单位核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各县(市、区)经普办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经普办的业务指导和督查管理。四是做好单位核查查漏补缺工作。五是结合《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契机,各地要大力开展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人人理解、配合、支持普查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督查,进一步明确了任务,摸清了情况,有力推动了单位核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为下一步经济普查单位底册编制奠定了较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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