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关键环节,为了确保全市经济普查数据的质量,顺利完成我市经济普查工作,市统计局、市经普办领导二度组织深入基层,狠抓普查数据质量。
2009年3月4日至11日,市经普办副主任刘友勤、黎忠佐带领有关专业组长先后对全市各县(市、区)的经普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指导和检查,重点了解收表和审表的工作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意见和要求,有效促进了经济普查收表审核工作的进度。
2009年3月20日,市统计局领导和市经普办有关专业组组长召开会议,会上就普查表填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发现个别县在普查表的填报过程中,没有认真做好“三查”和“四核对”以及贯彻“三审”制度;对普查表审核不认真、把关不严、质量差;普遍存在漏填、漏报、瞒报现象;指标间逻辑关系也不合理、不平衡等。这些问题引起了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决定迅速组织人员再次奔赴各县(市、区)进行检查指导。
2009年3月30日至4月2日,市经普办副主任刘友勤带领有关专业组长到各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普查表,对未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和质量审核的普查表及时进行纠正。检查组还认真听取了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办的汇报,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坚持实事求是,切实把好质量关;二是要与有关部门继续加强配合,共同攻克普查难题,并对不配合普查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三是要认真细致做好下一阶段工作,必须做到企业自存的基层表、上报普查机构的普查表和计算机录入数据相一致,使普查结果经得起国家、省、市事后质量抽查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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