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普查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增强普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日,根据省经普办《关于印发广东“最美普查员”推荐活动方案的通知》(粤经普办〔2014〕5号)文件要求,清远市经普办高度重视,迅速印发通知,面向全市开展“最美普查员”推荐评选活动。
活动要求推荐范围重点聚焦基层普查一线,在各地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中间评选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责任感强、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的“最美普查员”。
推荐标准主要包括,一要热爱普查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履行普查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普查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二要积极参加经济普查工作,坚持依法、独立、科学做好普查登记工作,为经济普查工作作出较大贡献。三要积极维护经济普查大局,在整体普查活动中表现突出。四要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先进事迹。
评选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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