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清远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总结会议在清远市清新区召开。会议总结了四经普单位清查阶段工作的基本情况,通报全市清查结果,布置下阶段入户登记普查工作。市统计局局长、市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春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统计局副局长、市经普办主任张定东主持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就清查工作分别作总结汇报。张定东根据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情况分别作出简要点评,充分肯定了各地的工作亮点,并有针对性地交流县(市、区)清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建筑业、房地产和投资业三大块的普查对GDP核算的影响重大,特别强调了各县(市、区)在查漏补缺工作阶段对这三大块专业需要关注的具体问题。
会议通报了清查结果,截至11月21日,全市共清查登记有效单位及个体户22.51万个,比2013年三经普增加了5.98万个,增幅36.2%。其中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6.22万个,比三经普增加3.98万个,增幅177.6%(增幅排全省第4位),但比省下发的底册数少了2341个,减少幅度3.6%;个体经营户16.29万户,比三经普增加2.01万户,增幅14.0%(增幅排全省第8位),比省下发的底册数12.55万户多了3.74万户,增幅为29.8%。
这次清查的结果显示,我市第二、三产业的市场主体(22.51万个)排全省21个市第12位,其中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6.22万个)排全省第11位,个体户(16.29万户)排全省第12位。
会议表示,四经普清查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普查工作人员“白加黑,五加二”地辛勤工作,焚膏继晷,奋力鏖战,创新完成了清查阶段工作,会议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王春梅表示,综合考虑单位清查阶段的工作,清远市基本达到了预期结果,工作质量与经济发展程度相匹配。同时指出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王春梅对下阶段的工作提出六点要求:第一,正确对待清查阶段工作的总结,正视不足,利用宝贵经验,为下阶段做针对性的准备;第二,领导班子在普查早期对四经普认识不够充分,出现前松后紧的情况,导致准备工作不充分。下阶段要加强宣传工作,提升对普查员的培训质量;第三,由于工作任务重,基层普查工作人员时有工作疲倦期出现,领导班子应加强上下级沟通问题,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合力解决;第四,对于农业专业合作社,各专业科室之间存在不配合不接收现象,导致漏登,要求各专业之间加强理解和配合,避免漏登;第五,各地区尚存在“打小算盘”心理,未做到严格遵守统计基本原则。必须端正态度,时刻认清“少报漏报”也是违反统计法。要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树立大局观念,遵守统计新规章和原则;第六,在其位谋其政,局长需认真学习统计业务,发挥好带头模范和核心作用,上下共识,齐心协力做好统计工作。
市统计局副局长张敏红,总统计师肖新宇,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高新区企业服务局负责人共13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