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开展好全市农业普查数据的审核验收工作,3月30日,市农普办转发省农普办《转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审核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通知》结合清远市的实际情况,对各县(市、区)当前农业普查数据的审核验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审核修正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数据审核工作的组织和业务指导,从源头上保证普查数据质量的真实准确;三是要坚持恪守红线,严守国家、省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数据审核修改工作。
《通知》还就完成A601、A602、A603表的审核验收及上报审核验收报告的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