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经清远市政府批准和省农普办核准,4月27日,清远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清远市统计局在《清远日报》刊登了《清远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至五号)及相关解读,向社会各界公布普查主要成果。
公报涵盖了全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机械和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农民生活条件,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等方面的最新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全市“三农”基本情况,为推动全市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清远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10237人,登记了73.31万农户、1167个村级单位、88个乡镇级单位、12120个农业经营单位,组织25名工作人员对粮食、甘蔗等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遥感测量,实地调查45个样方和9个抽中普查区,实施了8架次整村无人机飞行测量,处理卫星影像个数152个。
市统计局和市农普办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做好农业普查数据开发等后续工作,为服务“三农”、振兴“三农”战略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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