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普办制定“三农普”工作规则

来源:清远市统计局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6-06-29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组织开展清远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近日,市农普办按照国家和省农普办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清远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明确市农普办是清远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市农普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重点说明机构职责与分工、会议制度、公文管理与归档、印章管理与使用、经费管理与使用、设备管理与使用等有关的职责主体。强调工作纪律,市农普办组成人员开展的各项公务活动都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农普办各项工作部署,严守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规则》的制定将进一步细化清远市农普办工作的职责,有利于全面指导和稳步推进全市工作的展开,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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