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2号)

来源:清远市统计局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1-05-27

 

  现将2010年清远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人口数

(人)

比重[4]%

2000

2010

  清远市[3]

3698394

100

100

清城区

706717

16.10

19.11

经济开发区

104254

-

2.82

佛冈县

302782

8.11

8.19

阳山县

356071

12.74

9.63

连山县

90375

3.15

2.44

连南县

129207

4.25

3.49

清新县

698826

16.88

18.90

英德市

942303

25.76

25.48

连州市

367859

13.01

9.95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本表全市合计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人口数。

     [4]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合计常住人口(包括现役军人和难以确定常住地的人口)的比重。

     [5] 经济开发区的前身为扶贫开发区,因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不分列其人口数仍放在清城区,为此,这两区都存在不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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