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8月,清远民间投资完成171.4亿元,同比下降3.2%,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16.4个百分点,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9.5%。
一、清远市民间投资的主要特点
1-8月第一产业民间投资完成3.6亿元,占民间投资的2.1%,与去年同期持平。第二产业民间投资完成43.4亿元,占民间投资的25.3%,增长5.7%,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1个百分点,拉动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民间投资完成124.4亿元,占民间投资的74.7%,下降6.0%,比去年同期回落33.9个百分点,拉低全部固定资产投资下降3.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民间投资增速回落主要是受房地产民间投资同比回落39.3个百分点影响。
1、民间投资规模略有减少,比重有所下降。
近年来,我市民间投资规模略有减少,占全部投资比重约六成。2012年我市民间投资累计完成297.6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67.9%。2013年1-8月累计完成171.4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59.5%,比去年全年回落了8.4个百分点。
2013年1-8月全省和清远市民间投资增速
2、民间投资增速下降,主要是受房地产民间投资回落影响。
1-8月民间投资累计完成171.4亿元,同比下降3.2%,增速同比回落16.4个百分点。由去年高出同期全部投资增速6.9个百分点,回落至今年比全部投资增速低15.7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民间投资105.3亿元,下降2.9%,增速同比回落39.3个百分点,由去年拉动全部投资增长12.3个百分点,下降到今年拉低全部投资1.3个百分点。
3、民间投资主要流向房地产领域。
民间投资主要流向房地产领域,房地产开发投资比重占六成。1-8月,我市房地产民间投资完成105.3亿元,即民间投资中高达61.5%的投资流向房地产开发行业。过半的民间投资单位心仪房地产开发行业,主要原因在于投资渠道较少,而近年来房地产投资回报率高、投资回收前景较好。以上因素使民间要素出现了集聚于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趋势。
二、民间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间投资资金主要来源相对单一
长期以来,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存在相对单一的问题,资金来源过于依赖企业的自身积累,主要表现为资金来源以企业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为主(民间投资资金到位情况详见下表)。
民间投资资金到位情况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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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资金
来源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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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预
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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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贷款
|
债券
|
利用
外资
|
自筹
资金
|
其他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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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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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2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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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0
|
0
|
112.8
|
115.8
|
占比(%)
|
|
0
|
1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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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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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
增速(%)
|
-3.1
|
0
|
-19.9
|
0
|
0
|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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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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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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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8
|
0
|
46.5
|
0
|
0
|
153.7
|
74.3
|
占比(%)
|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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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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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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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
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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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
0
|
106.9
|
0
|
0
|
37.3
|
64.9
|
1-8月,民间投资项目到位资金266.2亿元,同比下降3.1%。其中:企业自筹资金112.8亿元,占到位资金的42.4%,同比下降26.6%;其他资金115.8亿元,占到位资金的43.5%,同比增长55.7%。这两种渠道筹集资金所占比重达到85.9%。从其他渠道来看,国内贷款为37.3亿元,所占比重为14.0%,同比下降19.9%。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会对企业融资规模产生影响,进而导致企业资金紧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民营企业投资结构的改善和企业转型升级的进度,最终会影响到民营企业的投资信心和投资发展。
2、民间投资项目规模较小
1-8月,民间投资施工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平均规模为1.5亿元,比全部投资施工项目平均规模低约0.1亿元。整体上来看,民间投资以中小规模项目为主体的格局未发生改变,投资主体规模有待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基础还显薄弱。我市民营企业多数处于初始积累阶段,骨干龙头企业少,研发创新和再发展能力差,大多数技术装备水平落后,自主创新能力总体偏弱,这些因素均对我市民间投资发展壮大产生了制约。
3、民间投资行业分布的深度和广度依然不足
近年来,中央加大了对民间投资的支持力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细则,为民间投资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由于受体制、资金、技术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市民间投资仍相对集中于房地产业、低端制造业和批零住餐业等传统行业,而交通、电信、水利、教育、服务等行业的民间投资所占比重仍然较低,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引入民间资本,努力改善民生领域投资结构,充分发挥民营资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部门支持力度不足,服务水平尚待提高
个别部门对民营经济重视不够,服务水平有待改进。有的部门由于观念转变不及时,对民营经济履行职能不够积极,对涉及到民营企业的利益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为:鼓励及优惠政策少,对民营企业执法过严、执法有待规范。
三、进一步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建议
1、从规模上:正确认识国有与民间投资的关系,壮大民间投资规模,提高投资自主增长能力。
要充分发挥国有投资的带动和引领效应,激发民间投资的热情,力争稳步提高民间投资比重,提高投资自主增长能力;同时,利用规模效应熨平民间投资的波动,提高其投资运行的平稳性。建立特色产业园区的发展模式,推动产业链招商,加快民间投资的集中化、合作化、集团化发展。
2、从结构上:降低行业壁垒,引导民间投资向非房地产领域集聚,切实为民间投资进入公益性、垄断经营性行业创造条件。
充分落实民间投资各项鼓励政策,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领域,结合我市地缘优势和青山绿水独特资源,逐步引导民间投资进入非房地产领域。一是加大改革力度,降低行业壁垒,推动非房地产领域民间投资向生产性服务业、旅游、文化创意等新兴重点行业集聚,切实为民间投资进入能源资源、交通、水利等基础领域创造条件。二是推动非房地产领域民间投资向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健身养生、养老产业等健康服务业的投入,满足广大群众对健康和养老服务持续增长的需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快发展内容丰富、层次多样的健康服务业,充分利用我市青山绿水及地缘优势,培育新的增长点,壮大民间投资规模。
3、从环境上:落实民间投资各项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赋予民间投资平等的竞争环境,确立民间投资平等的市场地位。特别是在土地市场,实施公平的准入政策。二是积极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针对民营企业金融需求特点,积极开展对口融资活动。三是减少行政干预,为民间资本创造良好投资环境。顺应国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领域的趋势,创新并推广新型的项目投融资模式,构建民间资本与政府性项目之间的桥梁。进一步优化民间资本创新创业环境,完善自主创新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鼓励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开发中心。
4、从行动上: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全面整合、清理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巩固扩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推进部门内部审批职能整合,缩短审批办结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尽快制定民间投资指导目录及申报程序,建立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确立一批具有较好预期收益的重大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项目合作、招商引资等信息,引导民间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