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上半年消费品零售情况简讯

来源:清远市统计局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2-07-18

     上半年,全市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216.8亿元,同比增长11.4%,其中批发业实现零售额25.3亿元,同比增长12.6%;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73.1亿元,同比增长11.5%;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8.4亿元,同比增长8.5%。主要特点是:

1、城乡消费品市场增幅拉大距离。上半年,全市城市消费品市场零售额达171.7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9.2%,比去年同期增长12.7%,农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1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8%,比去年同期增长6.4%。城市增速比农村高出6.3个百分点,距离明显拉开。 

2、零售业仍然是主导地位。上半年,全市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73.1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9.8%,同比增长11.5%。限上企业(个体户)共有118家,实现零售总额19.8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1%

3、批发业保持上升的趋势。上半年,批发业实现零售额25.3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7%,同比增长12.6%。拉动上升的主要是粮油类、石油及制品类的销售,尤其是石油公司今年以零售为主。

4、住宿和餐饮业增长速度缓慢。上半年,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8.4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5% ,同比增长8.5%。限上企业(个体户)共有136家,实现零售总额4.6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1%。到今年六月止,136家限上企业(个体户)中,共1家法人企业关闭,3家个体户关闭,导致了住宿餐饮业的增长速度缓慢。

5、南部地区的县(市、区)增速仍然较快。上半年,全社会零售总额英德市增12.7%居全市第一,排位第二的是清新县,增12.3%,排位第三的是佛冈县,增12.0%;北部地区的连南县也呈现高速增长,增11.5%,为北部地区前列。除高新区外,其余地区的增幅均在10.2%--10.8%之间。(见下表)

 

                       各县(市、区)20121-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县(市、区)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万元)

1-6月累计

同比增长(%)

    开发区

30807.5

5.3

    清 城

914335.5

10.8

    清 新

201863.6

12.3

    英 德

483532.9

12.7

    佛 冈

163781.7

12.0

    连 山

18483.1

10.2

    连 南

25321.9

11.5

    连 州

211662.5

10.4

    阳 山

117942.1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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