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农民增收进一步提高

来源:清远市统计局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1-02-23

刚刚过去的2010年,是不寻常的一年,经济跌宕起伏,CPI、物价、房价成为贯穿一年的热点。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惠农扶农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全市各级涉农部门和全体涉农人员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经过各地统计工作者和广大调查员的辛勤工作,已经顺利完成2010年住户基本情况调查、2010年全年的现金收支调查和2010年贫富差距监测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不但我市农村经济稳步较快发展,而且农民增收进一步提高。2010年我市的农村住户调查工作是按照全省统一布置的《调查方案》正式开展新的农村居民住户调查。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386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上年的2.60降至2.47

一、务工人数增加推动工资性收入高速增长

6386元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当中,工资性纯收入为3933元,所占比重为61.6%,比上年提升了4.1个百分点。工资性纯收入的增幅为24.15%,高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8.25个百分点。在增加的农民人均纯收入877元当中,工资性纯收入就增加了765元,占了87.2%的份额。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源于务工人数的增加,以外出务工为例,务工人数的增加对外出务工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0%以上。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以从事第一、三产业为主拉动农民增收

在农民人均纯收入当中,家庭经营纯收入为1994元,占了31.2%的比重,比上年减少2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在家庭经营纯收入中,第一产业纯收入为1570.89元,同比增长1.48%,第二产业纯收入为141.78元,下降42.0%,第三产业纯收入为281.38元,增长38.57%。由下图可见,2010年第一、三产业纯收入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8.8%14.1%,比2009年上升1.24.1个百分点,而第二产业纯收入所占的比重则下降了5.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发展滞后拉低了农民家庭经营收入。

三、转移性收入从各个方面拉动农民增收

受惠农政策影响,在农民人均纯收入当中,转移性收入除亲朋戚友赠送及非常住人口寄回、带回收入外,多为退休金、农业生产补贴及其他补贴。转移性收入为381.6元,占纯收入中的比重为6.2%,比上年增加243.38元,增幅为176%;其中亲友赠送125.7元,占转移性收入的33%,上一年只有城市亲友赠送,所以不可比;家庭非常住人口带回107.5元,占28%,比上年增加58.73元,增幅为120.4%;离退休金为41.8元,比上年增加26.46元,增幅为172.5%,农业生产补贴32元,占8%

四、2010CPI上升,从而拉动农民增收

伴随经济的不断回升向好,“豆你玩”、“姜你军”、“蒜你狠”等农产品价格让高昂的物价不断上涨,2010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呈现逐季加快的趋势:一季度至四季度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是3.8%4.1%3.5%3.4%。其中12月份粮食、油料和蔬菜的价格指数分别是6.9%3.2%5.4%。使农民种粮、种菜的收益大幅提高,从而拉动农民收入的增加。

五、农村居民储蓄大幅增长确保农民增收

2010年,我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590.2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8.9%。其中农村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226亿元,同比增长23.8%;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364.26亿元,同比增长16.0%。相比之下,农村居民年末储蓄存款余额虽在总量上少于城镇居民,但在同比增长速度上却高于城镇居民水平7.8个百分点。这足以证明:我市2010年的农民增收15.9%不但没有过快增长,而且还是比较保守的。

六、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进一步缩小

2010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上年的2.60降至2.47。而全省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上年的3.15降至3.03;全国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上年的3.33降至3.23。城乡居民人均收入都表现出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较快的特点,主要得益于国民经济保持回升向好势头,得益于国家和地方多项惠民政策,得益于农产品比价上升和粮食丰收。农村居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较快有两个原因。一是低收入农户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过程中收入增加较多。二是低收入农户获得的扶贫款、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及养老金等收入的增长速度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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