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2016年城镇化发展情况简析

来源:清远市统计局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7-26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市2016年城镇化发展情况以及镇人口的主要来源,并对今后发展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发展状况  城镇化率  来源  建议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清远市坚持振兴发展、转型发展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推动区域协调,提升开放水平,促进绿色发展,加强民生保障的总体要求,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一、清远市城镇化发展状况

2016年末,清远市常住人口为384.6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5万人,同比增长0.3%,城镇人口192.3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6万人,同比增长2.2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0.0%,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从历年数据看,2010年至2016年,清远市城镇人口由176.08万人增加至192.3万人,增幅达9.21%,城镇人口比重由47.54%上升至50%,提高2.46个百分点,年平均提高0.35个百分点。

从全省情况来看,2016年我市城镇化率在全省21个市中排名第15位,低于全省水平19.2个百分点,深圳市以100%排名第1位,佛山市94.95%排第2位,东莞市、珠海市、中山市、广州市、汕头市、惠州市、江门市、潮州市城镇化水平超过60%

    从全市各县(市、区)情况看,清城区城镇化率在全市排名第一位,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其他县(市、区)均没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县(市、区)发展不平衡。

    二、新增城镇人口的主要来源

(一)城镇人口的自然增长。20142016年以来清远市自然增长率在8‰以上,分别为8.27‰、8.36‰、9.34‰,城镇人口每年保持较为稳定自然增长,2016年通过自然增长新增城镇人口4.16万人。

(二)城乡属性变更。城镇区域延伸和城乡建制变化都会带来新增城镇人口。2014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先后批准了清新县撤县改区建制,清新区城镇人口两年新增1.66万人。

(三)人口迁移流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和城镇人口净流入,包括大中专院校新增加在校学生、工厂园区扩招等人员也带来大量新增城镇人口。同时2016年我市进一步加强了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进城落户条件,随迁子女可就近入读公立学校,出台对新市民购买新建商品房实行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有效促进了城镇人口增加。

三、促进城镇化发展的建议

(一)促进产城融合

城镇化的动力一方面来自城镇的拉力,城镇的基础设施、社会服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收入水平等优于乡村;另一方面,城镇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所以人口向城镇的转移有了可能。强化产业支撑,增强地区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科学做好产业、土地和城市规划,吸引优质投资,鼓励新兴产业发展,激励创新创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纳和聚集农村转移人口进城就业,实现“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互动”。

(二)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新型城镇化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要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特别是镇区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不断推进教育、卫生、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镇化质量,使更多农民人口能够实现就近、就地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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