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九号)

来源:市统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4-03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清远市统计局

清远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6个。其中,节能环保产业54个,占46.6%;新材料产业33个,占28.4%;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1个,占9.5%;生物产业7个,占6.0%。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443.88亿元,其中新材料产业资产总计占47.5%,节能环保产业资产总计占33.7%,新能源产业资产总计占6.0%,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资产总计占5.5%。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期末从业人员29771人,其中节能环保产业期末从业人员占33.2%,新材料产业期末从业人员占30.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期末从业人员占22.6%,生物产业期末从业人员占5.2%(详见表9-1)。

表9-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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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37个。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27个,占73.0%;医药制造业企业6个,占16.2%。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8.36亿元,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占80.2%,医药制造业占13.5%,信息化学品制造业占5.8%。

    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2.64亿元,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占86.2%,医药制造业占10.9%,信息化学品制造业占2.1%。全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员14786人,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占87.1%,医药制造业占9.1%,信息化学品制造业占1.3%(详见表9-2)。

表9-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技术制造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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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开展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活动的有154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1.0%。有研发机构单位77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0.5%。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5877人,其中全时人员4198人,非全时人员1679人,折合全时当量4299人年。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内部支出10.43亿元,比2013年增长45.2%;R&D经费内部支出中,应用研究支出0.11亿元,占1.1%;试验发展支出10.31亿元,占98.9%。

表9-3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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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56%。其中采掘业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24%,制造业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6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02%。在制造业中,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较高的是:医药制造业为2.6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1.77%,家具制造业为1.51%,专用设备制造业为1.3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1.02%(详见表9-3)。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24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14件,占比重为41.2%。有效发明专利数1175件,其中已被实施600件。拥有注册商标627件,发表科技论文106篇,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41项,软件著作权174项,新产品开发项目数1274项,新产品产值319.83亿元。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458个,从业人员3.76万人,资产总计188.75亿元。2018年,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5.62亿元。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全年支出(费用)2.88亿元(详见表9-4、表9-5)。

    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中,从产业类别看,文化制造业占8.9%,文化批发零售业占6.9%,文化服务业占84.2%;从文化产业类别看,新闻信息服务占2.9%,内容创作生产占14.7%,创意设计服务占32.2%,文化传播渠道占3.8%,文化投资运营占3.2%,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占15.8%,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占20.1%,文化装备生产占0.7%,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占6.6%。

    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从产业类别看,文化制造业占67.0%,文化批发零售业占2.0%,文化服务业占31.0%。

表9-4 按产业类别分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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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5 按产业类别分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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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地区来看,2018年末,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中,南部地区占81.1%,其中清城区占46.1%,英德市占14.4%,清新区占11.4%。北部地区占18.9%,其中连州市占8.2%,阳山县占5.1%(详见表9-6)。

表9-6 按地区分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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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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