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来源:市统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5-21


——地区人口情况

清远市统计局 清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8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8个县(市、区)中,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县(市、区)有1个,在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2个,在1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4个,少于10万人的县(市、区)有1个。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县(市、区)合计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2]比重为67.51%。

分区域[3]看,南部地区人口为2995251人,占75.46%;北部地区人口为974222人,占24.54%。

表2-1 各县(市、区)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4]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3969473

100.00

100.00

清城区

1119901

28.21

21.93

清新区

618523

15.58

18.90

佛冈县

315502

7.95

8.19

阳山县

367175

9.25

9.63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95136

2.40

2.44

连南瑶族自治县

134691

3.39

3.49

英德市

941325

23.71

25.48

连州市

377220

9.50

9.95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8个县(市、区)中,有6个县(市、区)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3个县(市、区)依次为:清城区、佛冈县、阳山县,分别增加308930人、12720人、11104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南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0.97个百分点,北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0.9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8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8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南部地区包括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英德市等4县(市、区);北部地区包括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州市等4县(市、区)。

       [4]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数据因末位四舍五入,总体相加有可能不等于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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