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清远市统计局 清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8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926143人,占23.33%;15-59岁人口为2395051人,占60.34%;60岁及以上人口为648279人,占16.3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61190人,占11.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9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1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1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10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8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在60%-65%之间的县(市、区)有1个,在60%以下的县(市、区)有6个。
8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其中,1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表4-2 各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8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8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969051人,16-59岁人口为2352143人。
[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来源于资料汇编。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