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

2022年1-8月清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简况

来源:市统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9-27

      1-8月,清远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2.1亿元,同比增长1.9%,增速比7月份加快0.5个百分点,高于2021年两年平均增速1.8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实现零售额126.0亿元,同比增长7.9%。

  一、生活必需品较快增长,升级类商品有所下降

  1-8月,全市20类主要零售商品中,有6类保持增长。其中粮油、食品类商品同比增长12.8%,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7.1%;消费升级类商品有所下降,其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下降28.2%,家具类同比下降21.4%,金银珠宝类同比下降10.8%。

  二、石油及制品类持续增长

  受石油价格影响,石油及其制品类商品零售增势强劲。1-8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55.2亿元,同比增长25.7%,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0.3个百分点;其中8月当月同比增长22.3%。

  三、汽车消费有所回暖

  随着各类汽车消费优惠政策落地,汽车消费有所回暖。8月当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5.6亿元,同比增长11.1%,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4.0个百分点;1-8月,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总额41.6亿元,同比下降1.6%。

  四、住宿餐饮业明显复苏

  从消费形态看,住宿餐饮业明显复苏。8月,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分别实现零售额0.5亿、0.6亿元,同比增长60.0%、16.9%,分别拉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1.3个、0.6个百分点。1-8月,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分别同比下降10.7%、4.0%。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间隔两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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