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

2022年1-9月清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简况

来源:市统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10-31


  1-9月,清远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5.1亿元,同比增长2.0%,增速比8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增速高于2021年两年平均增速1.8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实现零售额142.7亿元,同比增长8.2%。

  一、汽车类商品零售加速恢复

  由于去年芯片短缺,汽车产能不足,随着今年汽车产业链的恢复,叠加上年同期基数较低影响,汽车类商品零售改善明显。9月当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5.4亿元,同比增长20.0%,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7.0个百分点;1-9月,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总额47.0亿元,同比增长0.7%。

  二、居住类商品消费下降幅度大

  受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影响,与居住相关的商品消费表现低迷,1-9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建筑材料类商品零售同比下降18.9%,在限额以上居住类商品中,五金电料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家具类分别下降27.0%、28.4%、22.8%,三大类商品合计拉低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速0.8个百分点。

  三、石油及其制品类商品零售增长稳定

  受石油价格影响,石油及其制品类商品零售增长稳定。1-9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62.5亿元,同比增长24.4%,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9.9个百分点,是全市消费品市场增长的最主要支撑;其中9月当月同比增长14.5%。

  四、网络零售消费增长快但拉动力有限

  疫情管控对实体门店造成较大影响,但对于网络零售是发展的机遇,1-9月,全市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1.8亿元,同比增长13.5%。但全市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小,拉动力有限,限额以上网络零售额仅占全市限额以上社零总额的1.4%,仅拉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速0.2个百分点。

  五、疫情冲击下住宿餐饮业经营艰难

  由于受疫情反复影响,区域管控,外出旅游人数减少,住宿餐饮等接触型消费经营艰难。9月,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分别实现零售额0.3亿、0.5亿元,同比下降16.2%、7.0%,分别拉低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0.4个、0.3个百分点。1-9月,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分别同比下降9.8%、3.9%。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间隔两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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