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

2022年1-11月清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简况

来源:市统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12-30

  1-11月,清远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2.7亿元,同比增长0.5%,增速比10月份回落1.1个百分点,低于2021年两年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实现零售额173.6亿元,同比增长4.5%。

  一、大部分商品零售类别增速下降

  1-11月,全市20类主要零售商品中,有16类增速下降。特别是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下降较大,其中通讯器材类商品同比下降40.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下降22.5%,家具类同比下降33.9%,金银珠宝类同比下降15.1%。

  二、中西药品类加快增长

  1-11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9.4亿元,同比增长4.2%,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0.2个百分点。其中11月当月实现零售额0.9亿元,同比增长7.2%。

  三、石油及制品类增速放缓

  受同期基数升高影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增速有所放缓,11月当月同比下降3.9%,但总体看石油及其制品类增势依然强劲。1-11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76.8亿元,同比增长17.2%,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7.2个百分点。

  四、汽车消费大幅回落

  11月当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3.9亿元,同比下降33.5%,拉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2.5个百分点;1-11月,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总额56.5亿元,同比下降2.3%。

  五、住宿餐饮业持续下降

  11月,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分别实现零售额0.2亿、0.4亿元,同比下降55.5%、27.4%,分别拉低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1.4个、0.8个百分点。1-11月,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分别同比下降16.6%、6.8%。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间隔两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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