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

2022年1-12月清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简况

来源:市统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1-31

  1-12月,清远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1.2亿元,同比增长0.3%,增速比11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低于2021年两年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实现零售额190.9亿元,同比增长4.5%。

  一、多类别商品零售增速下降

  1-12月,全市20类主要零售商品中,有16类增速下降。特别是部分升级类商品需求不振,其中通讯器材类商品同比下降37.6%,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下降19.7%,家具类同比下降39.0%,金银珠宝类同比下降18.0%。

  二、汽车消费持续低迷

  12月当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6.8亿元,同比下降5.7%,拉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2.4个百分点;1-12月,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总额63.0亿元,同比下降2.7%。

  三、中西药品类快速增长

  1-12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10.9亿元,同比增长11.2%,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0.6个百分点。其中12月当月实现零售额1.6亿元,同比增长86.4%。

  四、石油及制品类增速放缓

  受同期基数升高影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增速有所放缓,12月当月同比下降2.7%,但总体看石油及其制品类增势依然强劲。1-12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83.5亿元,同比增长15.1%,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6.3个百分点。

  五、住宿餐饮业仍未恢复

  12月,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分别实现零售额0.2亿、0.3亿元,同比下降52.3%、38.0%,分别拉低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1.2个、1.1个百分点。1-12月,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分别同比下降19.9%、9.3%。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间隔两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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