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

2023年1-5月清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简况

来源:市统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6-26

  1-5月,清远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1亿元,同比增长3.8%,增速高于2022年同期3.3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实现零售额73.9亿元,同比下降6.2%。

  一、吃穿用类商品零售增长较快,部分升级类消费有所下降

  1-5月,全市19类主要零售商品中,有9类保持增长。其中粮油、食品类商品同比增长7.1%、饮料类商品同比增长44.7%、日用品类商品同比增长7.2%;消费升级类商品有所下降,其中,化妆品类商品零售同比下降6.2%,金银珠宝类同比下降31.8%。

  二、汽车市场消费对比1-4月情况有所好转

  1-5月,清远市汽车消费市场持续低位运行,限额以上法人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20.4亿,同比下降20.2%,降幅比1-4月收窄5.1个百分点。其中5月当月实现零售额5亿元,同比增长0.8%,比4月当月,降幅收窄8.5个百分点。限上汽车类商品零售拉低限上增速6.9个百分点,降幅比1-4月收窄1.3个百分点。

  三、石油及制品类增长乏力

  1-5月,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33.1亿元,同比下降3.8%,降幅比1-4月扩大3.5个百分点。其中5月当月实现零售额6.3亿元,同比下降12%。限上石油类商品零售拉低限上增速1.8个百分点,降幅比1-4月扩大1.7个百分点。

  四、中西药品类加快增长

  1-5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4.6亿元,同比增长8.5%,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0.5个百分点。其中5月当月实现零售额1亿元,同比增长15%。

  五、住宿餐饮消费加速回暖

  1-5月,住宿餐饮消费需求大幅释放,住宿餐饮市场回升明显。1-5月,全市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5亿元,同比增长26.9%,拉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1.4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