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

2024年一季度清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简况

来源:市统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5-10

  一季度,清远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70亿元,同比增长2%,比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44.44亿,同比下降3.4%。

  一、限上商品零售和餐饮收入均回落

  一季度,全市限额以上商品零售实现零售额41.01亿元,同比下降3.8%;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实现零售额3.43亿元,同比增长6.1%。

  二、饮食类零售额持续增长

  一季度,全市限上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2.95亿元,同比增长7%;饮料类商品零售额0.54亿元,同比增长38.2%;

  烟酒类商品零售额0.58亿元,同比增长148.9%。

  三、汽车及石油消费低迷

  一季度,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11.04亿元,同比下降7.1%;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20.7亿元,同比下降1.7%。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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