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

2024年1-8月清远市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简况

来源:市统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9-29


  1-8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8亿元,同比下降1.4%。

  一、按经营单位所在地看。城镇增长速度高于乡村。1-8月,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95.1亿元,同比增长1.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3.7亿元,同比下降9.0%。

  二、按商品类值看。1-8月,全市19类主要零售商品中,7类商品零售实现正增长。正增长类别中,粮油、食品类增长13.6%,饮料类增长9.4%,烟酒类增长5.5%;升级类消费中金银珠宝类增长7.7%。负增长类别中,服装类下降18.2%,家用电器类下降20.8%、家具类下降39.4%。权重大的类别中,石油及制品类下降22.3%,汽车下降10.5%。

  三、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商品零售。1-8月,全市限额以上餐饮收入8.5亿元,同比下降0.7%;限额以上商品零售98.3亿元,下降13.3%。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