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清远市统计局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2-14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预算的通知》(清财预﹝20171号),我单位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现将公开信息说明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方案。

3.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组织、协调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企业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6.承办市府、市府和国家、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清远市统计局单位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

内设科室7个:办公室、法规和教育科、综合核算科、工业交通科、能源和社会科技科、农村和固定资产投资科、贸易和社会发展科。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总收入合计791.03万元;支出总计791.03万元。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91.03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  791.03万元;预算外收入0万元。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构成

2017年度基本预算685.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401.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7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07万元,邮电费2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82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专项经费)105.83万元,与2016年对比,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2.17万元,原因是减少了专项普查活动经费预算安排。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1.15 %

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1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1.73万元,同2016年预算持平。

4.本年政府采购计划18.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计算机和服务器等设备更新。

5.无政府性预算基金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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