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预算的通知》(清财预﹝2018﹞5号),我单位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现将公开信息说明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方案。
3.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组织、协调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企业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6.承办市府、市府和国家、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清远市统计局单位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
内设科室7个:办公室、法规和教育科、综合核算科、工业交通科、能源和社会科技科、农村和固定资产投资科、贸易和社会发展科。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总收入合计908.9万元;支出总计908.9万元。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908.9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908.9万元;预算外收入0万元。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构成
2018年度基本预算744.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3.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04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12.2万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46万元,邮电费2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32万元 。
2.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专项经费)164.34万元,与2017年对比,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8.51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专项普查活动经费预算安排。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3万元,与2017年持平。
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与2017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预算1.73万元,与2017年持平。
4.本年政府采购计划50.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计算机和服务器等设备更新。
5.无政府性预算基金收入和支出。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