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清远市统计局党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会议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监督追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必将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制度“引擎”。
会议要求,一是局党组及成员要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要把《规定》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宣传解读,确保全局上下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主要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局党组及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立足岗位抓全面从严治党,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守好“责任田”,抓好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是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对账、深刻反思,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这是政治宣示,也是政治要求,更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进军令,各级各部门统计人要严守统计初心,牢记统计使命,不断推动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