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

市统计局组织专题学习《意见》《办法》《规定》《选编》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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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巩固和扩大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果,扎实做好下半年清远统计法治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7月29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重阳在主持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时,再次组织专题学习《意见》《办法》《规定》《选编》。     

       会议对《意见》《办法》《规定》《选编》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进行了解读,重点指出《意见》明确了责任、《办法》明确了处分标准、《规定》明确了检查的方式,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选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要树立法治意识,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各项要求,认真履职,严守统计法律底线;三要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持续“两防”不放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要对本辖区内的数据质量心中有底、有数、有谱,要经得起真正意义上的“双随机”检查,一要进一步明确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应遵守的统计法律底线和应承担的纪律法律责任,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统依法统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基础;二要与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后续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整改方案,对照任务清单,坚持边整改边完善机制;三要开展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全社会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构筑起“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会议强调,下半年,市县两级统计人员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统计局有力指导下,按照市统计局党组的工作要求,牢记统计初心、践行时代使命,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为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统计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新宇、梁小玲,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和广清园经济发展局统计业务人员,市统计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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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今年5月19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重阳已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及《选编》)等文件精神,市统计局班子成员及在职在编人员参加了学习。

       会议强调,全体人员要结合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以及全省统计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充分认识《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和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有关配套文件的重要意义,要持续深入加强对《选编》的学习与掌握,通过集中领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做到学以致用,不断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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