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8月20日,清远市统计局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落实《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新宇主持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肖新宇介绍了《规定》的出台背景及意义,讲解了《规定》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重点解读了《规定》7个全国“首次”、8项“创新”等亮点,并就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全体干部职工利用本次学习作为契机,增强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二要加强宣传贯彻《规定》的深度和广度,充分运用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行宣传消防安全、应急防灾减灾救灾实践技能和常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三要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各科室中心要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做到办公区域全面禁烟禁火,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空调等设备,切断电器电源,防止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