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

市统计局持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9-07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统计调查单位依法统计意识,提高统计基础数据质量,发挥统计监督对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保障作用,8月26日,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小玲带队前往佛冈县某家限上住宿和餐饮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梁小玲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座谈时指出,企业领导层和统计员一要增强统计责任意识和依法统计意识;二要加强统计质量意识,做到数出有据,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全面、真实。梁小玲还就佛冈县统计局在本县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精心组织,抓好工作部署;二要制定检查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进度,把握关键环节,确保达到预期成效。

在随后进行的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围绕企业经营情况、营业额开展,重点核对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检查与网报平台数据是否一致;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规范,按程序填写检查文书,制作检查笔录、收集相关证据,检查过程全程留痕。


参与检查的企业提供资料较为完整、统计台账规范、上报统计数据质量较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检查人员宣讲了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告诫企业要整改落实。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统计工作流程,企业法治意识得到增强。


按照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检查组也对调查对象广泛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努力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增强主体企业对两部法规的知晓度。

佛冈县统计局局长宋远玲、副局长梁曼莉,市统计局农村和固定资产投资科、贸易和社会发展科、工业能源科、法规和教育科相关人员参加检查。


    据悉,为持续保持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合力,6月3日,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省统计局的工作部署,今年市统计局将对200家“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7月27日,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新宇带队前往连山县,先后对该县两家建筑业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市、县统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肖新宇在现场指出,市、县两级统计人员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一要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相关要求来运作;二要珍惜每次检查的机会,边干边学,在干中学,学中练,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实际本领;三要结合数据评估、税务资料比对等要素,选取数据差异大的统计调查对象作为执法检查对象;四要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从源头上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肖新宇在与连山县统计局班子成员及有关乡镇统计人员座谈时强调,要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坚决完成统计督察后续整改工作,一要加强源头数据管理,压实各级各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二要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力量,强化基层统计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的保障能力,全力推动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统计调查体系。


  连山县统计局局长朱建英、副局长韦光艺,市统计局农村和固定资产投资科、法规和教育科相关人员参加检查。

8月24日,由市统计局农村和固定资产投资科、贸易和社会发展科、综合核算科、法规和教育科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清城区两家限上批发和零售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省统计局通知要求,今年的执法检查要对数据波动异常的能源资源、劳动工资、企业研发活动等统计专业,也应选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在检查期间,查阅了企业的营业执照、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会计分类账、销售清单和企业收银系统数据等,还认真查阅劳动工资统计台账、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等原始记录,详细询问填报单位每一笔工资数据的来龙去脉,对有疑问的问题认真进行记录并与企业统计人员共同探讨完善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筑牢劳动工资数据质量基础。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继续在全市200家企业分配表里择机抽选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同时,按照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9月1日至30日,市统计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对全市20家“四上”企业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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