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出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2-16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提升统计系统法治能力和水平,12月14日,市统计局出台《清远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表示,将紧紧围绕服务清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目标,以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工作相融合,坚持因人因地制宜,多种类多途径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为清远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规划》提出,到2025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显著增强,普法的覆盖率和参与率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深入人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进一步深化;统计“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统计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持续深化,为“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培育浓厚法治氛围。
   《规划》要求,要着力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统计系统全体人员学法用法,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积极做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同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机制,探索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开展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深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积极推动清远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据悉,为加强对清远“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依法统计水平,市统计局于11月29日印发《关于成立清远市“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市统计局局长李重阳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张敏红、梁小玲、周前三位副局长,成员为各科(室)、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和教育科,法规和教育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明确的重大事项,制定实施具体措施,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对接,配合完成好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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