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

依法统计!全面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为谱写新时代清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市统计局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2-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优化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开局,为谱写新时代清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12月24日,清远市统计局、清城区统计局、清新区统计局联合在市区江滨公园演艺广场举办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清远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前出席并主持了活动开场仪式,清城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庆文、清新区统计局副局长何炳全、清城区各街道统计站统计人员,部分企业代表、有关社区等人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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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活动是社会公众深入认识统计、了解统计的一次难得的机会,政府统计机构充分展示了统计服务宗旨、诚信理念和专业精神。”周前在现场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统计监督是统计法赋予政府统计机构的重要职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周前还介绍,本次活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旨在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展望2022年的统计执法工作,周前表示,市统计局会定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法》的权威,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浓厚氛围,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同时,通过执法促普法,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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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架、播放统计普法宣传音频、发放统计工作宣传手册、统计法律法规汇编等宣传资料,通过手机扫码答题和现场纸质答题等方式,向来往的市民群众宣传《宪法》和《统计法》。本次活动共发放统计资料400多份,知识竞答奖品400多套,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70多人次。活动形式新颖有趣,让大家在有趣的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掌握原本枯燥的法律法规知识。“之前我对于《统计法》是不太了解的,现在有了基本的认识。”市民王某在活动现场说道。企业代表也在参加活动现场时表示会认真遵守统计法,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活动最后,各参展单位代表在签名承诺墙上共同签下自己的名字,承诺做到“学法知法,与法同行,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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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2021年以来,清远市统计局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统计法治宣传与统计业务培训、数据核查、统计执法相融合。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着力点,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宣传、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为推动全市统计工作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在强化监督,严格执法方面,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统计执法覆盖面从上年的3.2%提高到了10.1%,执法数量从65家增加到了224家,涉及到工业、商业、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等多个行业,其中清城区统计执法覆盖面从上年的2.1%提高到了7.3%,执法数量从23家增加到了85家,对7家企业作出责令改正通知决定、对3家企业立案处罚;清新区统计执法覆盖面从上年的2.1%提高到了7.7%,执法数量从7家增加到了26家,对3家企业作出责令改正通知决定。接下来,市县两级统计局将充分利用司法平台,信用平台等渠道不断加大违法案件的公示力度,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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