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市统计局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会暨执法工作专题培训,传达学习3月21日省统计局党组(扩大)会议和3月24日省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会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3月15日、3月27日,市委书记殷昭举、市长温文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建平先后对市统计局呈送的《中共清远市统计局党组关于传达学习全省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主要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作出批示。3月17日,市统计局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省统计局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广东省统计条例》等重要文件,不断强化防治统计造假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要强化执法检查,要分层次、分专业、有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违纪违法责任,始终保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态势。三是要按照省、市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自身职责,及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会议对《广东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文书示范文本》《广东省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统计执法相关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
各县(市、区)分管法规副局长、法规专业及拥有统计执法证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悉,截至3月31日,全市8个县(市、区)统计局均已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并印发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市统计局已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简报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