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统〔2021〕5号
市政府:
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入坚决贯彻中央领导对统计重要批示指示和《意见》《办法》《规定》《选编》等精神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6年底国家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和广东省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选编》《实施意见》)以来,市统计局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开展学习与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2月20日印发有关主要文件,重点提出八点意见,一是加强政治学习;二是压实统计责任;三是科学规范统计;四是强化匹配研判;五是强化数据报告;六是加强检查核查;七是强化社会监督;八是强化处罚处理。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
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好《意见》《办法》《规定》《选编》《实施意见》对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做到工作任务到人、工作落实到人、工作责任到人,扎实、有效做好学习和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内容和要求。
从多个层面,通过多种方式,持续抓好《意见》《办法》《规定》《选编》《实施意见》等的学习宣传。
一是认真做好2020年《选编》的发放和学习。自市统计局局接到国家《选编》资料后,6月底前迅速按密件的管理要求发放到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是积极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学习《意见》《实施意见》等文件。
三是推动有关部门学习。7月以来,积极推动发改、财政、工信、商务、农业等有关经济部门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
四是组织统计调查对象学习。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统计部门通过年报会、业务培训会、专题学习会等方式,组织统计调查对象多次集中培训学习。
五是通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辅导学习。2020年6月9日,我市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报告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清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会议邀请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新洪作专题报告。杨新洪以《科学度量经济的“指示器”:自上而下的GDP统一核算》为题,从“现代治理能力——数据支撑决策”“经济运行怎么看”“经济核算怎么算”“经济增长指向哪里”等方面进行讲解,强调要科学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深入做好统计基础工作,持续推进统计改革创新,严防漏报、虚报,杜绝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事项权力下放工作。按照我市行政事项权力下放的工作部署,结合省统计局行政权力事项重心下移的要求,将15项由省、市、县统计局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重心下移,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减少行政权力实施层级。二是加快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按照“数字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梳理统计工作职能,将1个公共服务,2个行政检查,15个行政处罚,7个行政奖励的统计服务事项纳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示,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事中公示,做好执法结果事后公开,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确保统计执法规范化,限制执法随意性,杜绝选择性执法。
三、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依法普查的要求。通过宣传,不断增强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的法治环境;不断增强所有普查工作人员严格依法普查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少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的法律意识。通过宣传,进一步明确普查的目的和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秘密的要求;及时曝光普查工作中发现查实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弄虚作假形成震慑作用,确保普查工作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宣传机制,以宣传《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内容为主线,集中宣传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
二是通过统计开放日、“百姓议事厅”广播电台在线访谈、“清远发布”“清远+”“最清远”“无线清远”、“清远头条”、“清远统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渠道开展宣传;结合统计法开展“大国点名 没你不行”、“人口普查进学校一堂课”、“人口普查启动仪式”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做好2020年日常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等法律方面工作
一是为进一步营造宣传国家安全法律、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氛围,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市统计局于4月15日下午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大会,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组织和公民的反间谍意识,增强国家安全观念,提高国家安全意识。
二是为健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全面履行统计普法责任,4月23日,市统计局制定《2020年清远市统计系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2020年清远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统计普法任务,推进统计普法顺利实施,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三是在6月24日,市统计局与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等单位开展2020年清远市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主题活动--走进清城区龙塘镇定安村,将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服务送至偏远乡村,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
四是在7月8日,市统计局联合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处、国家统计局清远调查队、清城区统计局与广东明典律师事务所共同开展2020年清远市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主题活动--走进清城区源潭镇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将丰富的法律服务送给企业职工,以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
五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民法典》的核心要义,根据清远市委普法办的有关要求,7月22日,市统计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讲座邀请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广东优晟律师事务所余学忠律师为全局党员干部辅导授课,全面提升统计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六是在7月30日,2020年清远市文化和旅游统计法规及业务培训班开班,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相关负责人、旅游企业统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市统计局应邀派人参加并现场讲解《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
七是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选编》主要文件精神,7月29日,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新宇与英德市统计局班子成员共同学习《选编》主要内容,对《意见》《办法》《规定》《统计法》等进行了深入讲解。
八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检验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国家政令等情况,8月13日,市统计局召集13个经济部门开展学习会,传达《选编》等统计有关工作文件精神,部署统计有关工作。
九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9月11日,市统计局副局长肖新宇到连南县统计局开展《选编》统计法律法规宣讲。会上,肖新宇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选编》中的《意见》《办法》《规定》等内容,并在宣讲中结合实际工作引用了丰富的案例,让与会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精神有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十是在11月18日,清远市2020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随机抽取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科学技术局、清远海关、清远银保监分局六家单位开展履职评议,经过自查自评、实地考察、网站公告、社会评议、履职报告等评议步骤,市统计局获得了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
十一是于12月8日晚上,在清远市区顺盈时代中庭广场,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清远调查队、清城区统计局、清新区统计局开展主题为“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的《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人口普查知识,助力清远市“七人普”顺利推进,营造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二是在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重阳在《清远日报》发表题目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为清远“入珠融湾”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署名文章,畅谈清远统计系统在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积极推进统计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与构思。
十三是为了增强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强化统计法律法规权威,12月23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组织召开“推进依法统计,强化数据质量”为主题的《统计法》宣传暨统计业务培训会议,我局应邀派人参加现场授课,以统计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为中心点,结合相关专业知识,采用课件讲解、现场考试、交流讨论、问答释疑等方式,向园区90家企业(项目)的100余名统计业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五、做好统计信息共享服务,落实统计诚信建设
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颁布的《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将其作为强化统计诚信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做好失信企业认定、登记和归档,完善失信公示和44个部门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强部门企业信息共享,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法治和诚信知识,营造法治、诚信的统计氛围。目前,我局已建立市、县、镇三级统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也在局网站上设立了“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情况将及时进行信息公示。今年以来,我局已在局网、微信公众号持续登载多篇关于信用方面的内容。通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政务公开、强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统计监测月报》专刊、统计网络平台、两建平台发布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经济主要指标运行情况;通过向大众媒体公布统计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统计数据,提高了统计的社会影响力;及时将统计执法检查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依法推进“信用清远”和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
六、中央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走进市委党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等精神,把加强清远市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公职人员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全市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今年7月1日,市统计局派人到市委党校,为公务员初任职培训班近50名学员作《统计法》《意见》《实施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等专题辅导报告,课后迅速派发试卷进行现场考试,考试成绩列入各学员当期培训班的成绩单。同时,为党校中青班、科级班等派发统计法律法规等辅导书,均列入班级自学课程表里。通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走进党校的培训,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责任意识,为营造全市统计法治环境,提高全市统计数据真实性科学性打下良好基础。
七、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数据质量
2020年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有效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根据省统计局“双随机”抽查办法,市统计局组成执法组持续对各县(市、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一是在7月24日,市统计局出台《2020年清远市统计执法检查方案》;二是在7月28日-29日,副局长肖新宇带领检查组采用“双随机”检查方式,对英德市两家“四上”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三是在8月10日,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清远调查队共同前往清新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四是8月24日至25日对清新区两家企业、清城区一家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五是8月27日对佛冈县龙山镇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六是9月14日至15日对连山县小三江镇、连南县涡水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执法检查;七是9月27日,市统计局局长李重阳率执法检查组到英德市某投资公司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八是10月29日至30日,对阳山县两家企业及七拱镇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执法检查;12月2日至3日,市局执法组联合市市场监督局对英德市两家企业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执法效能。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一是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条,含工作动态类信息288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二是强化微信政务公开。全年已发布微信762条,拥有微信粉丝1500名。三是立足部门职能,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全年发布统计公报1篇、统计年鉴1本、宏观经济监测月报11期,更好地服务党政决策和满足市民公众的统计需求。
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推动部门、县(市、区)领导干部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力度还不够到位;二是统计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三是统计执法监督队伍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干部大会、业务会议等平台,教育引导统计系统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履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三是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每年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树立统计法律底线思维,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
十一、新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水平。
(一)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宣讲力度,完善将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学习内容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主体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
(二)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各级统计活动的主要内容,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利用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工作氛围。
(三)加强统计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的学习培训,完善我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工作机制,有针对性提升执法骨干实操工作水平,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习、学法考试、继续教育等学习平台,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四)依法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充实统计法治力量,形成有效的数据质量监控机制,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工作。
(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工作。采取宣传、学习、培训、考核等措施,切实提高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等三个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展望“十四五”时期,统计法治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市统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和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认真谋划实施统计法治领域重点工作,逐渐提高领导干部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遏制数字腐败的意识和能力,为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入珠融湾”重大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以上是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请市政府审阅。
清远市统计局
2021年1月20日
(联系人:陈连彪;联系电话:3363844、1350926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