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统计局

清远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清远市统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2-28

市委、市政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清远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立足统计职能,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围绕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担当作为,坚持不懈提高数据质量,多措并举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全力以赴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于2023年12月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监督实施意见》精神。二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年终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等进行述职述法报告。三是组织推动各有关部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推动部门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监督实施意见》《广东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四是组织并强化本机关学习统计法律相关知识,围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工作主线,认真研究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全力推动统计普法向纵深发展。五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坚持学法,认真组织并带动全体干部积极参加2023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

  (二)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强法治机关建设。

  1.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不断拓展理论学习的广度与深度。结合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印发《清远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1次,全局集中学习18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把“两个维护”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在统计部门落地落实。

  2.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自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聚焦目标任务,注重实际成效,结合专项治理,推进主题教育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领导任组长的市统计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了《办公室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及工作制度》,办公室设有综合协调组、组织实施组、宣传报道组,确保主题教育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强化动员部署。于9月21日在局1106会议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会,对开展主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和安排,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政治责任,扎实有序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强化集中学习。研究制定《清远市统计局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方案》,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方式和专题研讨内容。

  (三)推动监督部门协同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

  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逐步探索形成统计监督机制体系,形成推动专项治理行动的合力。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贯通协调。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线索时,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二是加强与市委巡察部门贯通协调。协商如何建立巡前沟通机制、巡中配合机制和巡后衔接机制,现在市委每一轮巡察,都需要统计局报送被巡察对象单位的有关数据信息。三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贯通协调。县委组织部门在提拔任用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时,都有征得市统计局党组批复同意意见。

  (四)坚持质量立业,持续抓好源头数据质量基础。

  1.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一是精心组织部署。自省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后,市统计局及时形成《中共清远市统计局党组关于传达学习全省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主要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省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以及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并得到了市领导的批示。同时,于3月17日,组织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传达省统计局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进行部署。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市统计局主动扛起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印发文件《关于成立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三是凝聚监督合力。主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商,积极参加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情况,积极推进制定移交重大问题线索和有关案件制度,进一步增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2.稳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市县两级25名人员参加2023年度全省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和考试,9人通过考试,全市拥有执法证人员达38人,统计执法队伍不断加强。扎实开展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根据省统计局执法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强化执法检查,分层次、分专业、有重点开展执法检查,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违纪违法责任,始终保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态势。2023年,全市完成执法检查企业共230家,超额完成省局分配给清远200家企业的任务。同时,9月20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印发《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市县两级对22家企业实施联合抽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五)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于12月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监督实施意见》《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精神;二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认真制定印发《清远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清远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三是11月10日局领导接受《清远日报》记者采访发表--高质量推进经济普查 为清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就开展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四是于12月20日在《清远日报》登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二十六个不得,12月21日在《清远日报》登载《广东省统计条例》政策解读--如何避免给企业等统计对象增加不必要负担的内容。五是为更好地宣传《统计法》《广东省统计条例》等,今年以来,清远统计微信公众号和统计局官网推出《养殖场里的统计课堂》动漫视频、七条宣传经济普查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视频,将《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生动活泼地向调查对象介绍了统计报数时的注意事项,为调查对象打消报送数据时对数据泄露的顾虑,重点介绍了获取准确真实统计数据的官方渠道。六是印刷2000多本《广东省统计条例》和十问十答手册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用品。七是3月29日组织开展了全市统计执法工作专题培训视频会。八是12月11日召开全市统计法治暨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工作培训班,再次学习贯彻《监督实施意见》《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九是12月11日,以《监督实施意见》《广东省统计条例》为主要内容,组织各县(市、区)统计人员开展了多场知识竞赛。十是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3月15日,联合清远调查队、清城区统计局共同参与由市司法局组织的—源潭镇大龙村开展统计法治进乡村宣传活动;4月14日赴广清产业园开展了“送统计法上门服务”活动;5月18日赴清新区领秀广场开展法治文艺汇演走进建设社区活动;6月21日赴清城区东城街办青云社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7月19日邀请省统计局人员为清远市委党校中青班学员授课;9月22日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在广清园举办了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广东”活动;11月3日再进清城区青云社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反诈宣传、垃圾分类宣传等活动;12月18日赴高新区天安智谷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送法入企”普法宣讲活动;12月19日赴广东金融学院金融数学与统计学院清远校区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送法入校园”普法宣讲;12月25日第三次进清城区青云社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经济普查宣传等活动。

  (六)依法依规,扎实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依法依规对标对表国家统计局“谋划从早、推动从紧、落实从严”工作要求,在普查推进过程中,通过督查、质量抽查等形式加大普查核查力度,严禁出现未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开展普查的行为,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等工作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特别是自8月中下旬以来,组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按照清查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开展“地毯式”入户清查工作,为编制高质量普查登记底册打好基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开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宣传力度还需要继续加强。由于统计法治宣传还流于传统的方式方法,宣传的途径和渠道比较简单,还未形成多层次、多途径、覆盖广的宣传格局。统计法治在宣传广度和力度上还需加强,在宣传形式上还需多样化,要加强与镇、企业的联动配合,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参与度。随着近年统计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全民的法治意识有所提高,但从广度和深度来说,还存在一些问题,专项培训少,以会代训多;注重了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者的宣传,对全民的普法宣传还有待加强。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的统计调查单位对统计执法认识不足,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不强。部分统计员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掌握不到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市要求有一定差距。二是统计执法队伍需要进一步强化。目前,全市统计系统还剩下连山县统计局没有达到省统计局要求的最低要两名统计执法证人员的标准,不利于该县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常规化。同时,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深入,统计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稳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组织各地、各部门学习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二是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强化各项工作责任制落实及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统计法治工作定期考核制度,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水平。三是严格统计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构建统计监督协同机制,开展统计督察工作,紧盯督察整改压实防惩责任,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确保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持之以恒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一是着力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统计能力。建立健全基层统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新知识、新技能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扎实、适应统计改革发展需要的基层统计队伍。二是不断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基层统计信息化的支持保障,完善基层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确保统计信息网络安全稳定畅通。

  (三)有力有序推进全国经济普查。2024年为普查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组织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市统计局将严格按照《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等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经济普查提供法治保障。



  清远市统计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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